食品安全标准的不统一、不完整,或多种标准冲突,不仅困扰着执法者,也让守法的企业茫然无措。令人欣慰的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各项工作有了良好进展:
2009年11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式组建,组织对食品中的甲醛、铝、镉、硼砂/硼酸、食盐加碘、野生蘑菇中尼古丁、紫砂煲中有害物质、婴幼儿奶粉中性激素等开展风险评估。
2010年1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当年,共组织审议通过了24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目前已公布标准172项,其中包括68项乳品、102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含66种农药),即将公布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一批重要食品安全基础标准。
到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省、市、县三级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共监测了67种食品、12.4万份样品,为客观评估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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