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院“四四”模式助推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

云南检察院“四四”模式助推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


  二、推行“四项制度”,确保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常态化

  


  机制创新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切入点,也是促进党员干部进行终身学习的关键点,昭通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机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推行“七个一”学习制度。市检察院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抓。在全院建立党员学习日、活动日制度,开展“一季一本书、一月一交流、一季一讲座、一段一汇报、一案一分析、一处(部门)一流程、一人一心得”的“七个一”活动,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推行激励促进制度。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对认真学习、善于思考、取得成果的干警给予物质奖励,设立调研、宣传、信息简报成果奖,干警的宣传稿件及研究成果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或学术刊物发表或者获奖,都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单篇奖金可达4000元,并明文规定成绩突出的给予记功奖励。同时,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建立党员理论学习档案,记录党员理论学习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考核各党支部、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推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每年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全体人员大会上汇报个人年度学习情况。全体检察人员,采取无记名形式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考学”,检察院党组每年体会交流、成果评选、学习考试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考,个人试卷成绩装入本人档案。

  


  四是推行成果转化制度。广开渠道,通过专题报告、集体交流、媒体宣传、信息参阅等形式,促进学习成果及时转化到党政决策中。加强对创建活动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并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努力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工作中,该院拟写活动专题简报信息21期42篇,转发工作经验13篇,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宣传稿件9篇、省级新闻媒体及省检察院采用、转发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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