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使节,女士们,先生们:
  四十年前,中国政府同印度和缅甸政府分别发表联合声明,确定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作为指导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宣告诞生。今天,我们举行大会,纪念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评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和现实作用,展望世界发展前景,是很有意义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时代的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民族独立与解放的国家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平等的新型国际关系,渴望在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与此同时,世界上少数国家对新生民族独立国家采取排斥和反对态度,甚至奉行侵略和战争政策。巩固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寻求公正、平等的国际关系准则,反映了当时广大民族独立国家的共同愿望。正因为如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同,一九五五年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具体体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一九七○年第二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一九七四年第六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确认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文件也引用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事实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成为国际关系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历史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准则。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如果能够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完全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友好合作的关系;如果违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使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可能发生对抗,甚至武装冲突。因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与国之间建立和发展关系的基础,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中国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国之一,始终坚持这些原则并身体力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现在中国已经同一百五十八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同所有邻国和周边国家都建立了睦邻友好关系,同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在国际事务中,中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持公道,不谋私利,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推动国际合作、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为维护阿富汗的独立和主权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也为推动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国一向支持朝鲜人民通过对话和平解决统一问题,并一贯主张公正、合理地解决中东问题,恢复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利,阿拉伯和犹太两个民族和睦相处。在海湾危机中,中国支持恢复科威特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波黑地区爆发冲突以来,中国一再呼吁有关各方停止冲突和敌对行动,通过和平谈判寻求政治解决办法。中国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在一系列重要的国际会议上,坚持正义立场,为促进重大国际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十年来,物换星移,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两极体制已经结束,世界多极化趋势加速发展,国际关系正处在深刻的变化之中。从总体上看,国际形势走向缓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可能避免爆发新的世界大战。但是,冷战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世界太平。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矛盾尖锐,武装冲突迭起,战火连绵不绝,成千上万的人民流离失所,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一些发展中国家更加贫困化,南北矛盾更加突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干涉别国内政的现象时有发生。世界人民所渴望的和平与发展还远远没有实现。
  那么,怎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新的稳定、安全和繁荣的世界呢?诚然,多年来,包括联合国和地区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都作出了许多努力,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人们愈来愈认识到,必须确立国家关系和国际政治经济生活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才能从总体上有效地指导和规范国际社会的活动。我们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了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准则,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国与国正常关系的本质,能够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服务,能够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左邻右舍服务。因此,我们主张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结合变化了的国际形势,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互不干涉内政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国际新秩序的核心。世界是丰富多采的。各国之间不仅社会制度不同,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各异,而且历史传统、宗教信仰、文化背景也有很大差别。只有承认这些不同,相互尊重,才能扩大合作、发展交流、和睦相处。各国之间相互学习借鉴是需要的,但这只能建立在各国独立自主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的做法,必然造成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各国的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来管,各国人民完全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不应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进行干涉。我们认为,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中平等的一员,都能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与国之间难免存在一些分歧,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对话,促进相互了解,缩小分歧,反对对别国施加压力,干涉别国内政。在人权问题上,各国应该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对话,求同存异,才有利于世界人权的维护和改善。无视别国国情和法律,将一种人权标准强加于人,借口人权回题干涉别国内政,理所当然地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国与国之间和平共处,这是五项原则和国际新秩序的基础。以任何借口损害或剥夺别国的主权,侵犯或吞并别国的领土,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作为推行自己政策的手段,都是不能允许的。国与国之间的争端不应诉诸武力,通过和平谈判求得公正合理的解决才是唯一正确的途径。
  这里我想特别指出,邓小平同志总结国内和国际的实践,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过许多精辟的阐述。他为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他说:“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他还指出:“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中国正是在邓小平同志“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的指导下,同有关国家积极探讨在有争议的地区进行共同开发的途径,以维护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大局,防止紧张局势的产生。
  平等互利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处理经济关系方面的体现。各国应在经济上相互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平等合作,互利互惠,而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和不等价交换都是不可取的。世界经济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整体,世界各地区和各个国家的经济起着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作用。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上存在的困难,不少就是由于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和不等价交换造成的。发达国家有责任帮助不发达国家摆脱贫困。某些不发达国家贫困化的加剧,是发生动乱、内战乃至地区冲突的重要原因。对此国际社会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南北对话与合作应当加强,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提供发展资金,进行技术转让,减轻债务负担和增加援助,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长、社会稳定、缩小南北差距作出贡献。这样做对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各位来宾!
  中国正在全力以赴地进行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需要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同时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侵略扩张行为。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我们将恪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继续积极发展对外关系。中国将永远是周边国家的好邻居,永远是世界各国平等的合作伙伴。
  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关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不断扩大和加强同世界各国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其中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过去十五年,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现在已经形成了从沿海到内地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对外开放政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无论国际形势怎样变化,中国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是不会改变的。
  各位来宾!
  明年将迎来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再过几年,人类将跨入二十一世纪。总结人类社会半个世纪来的历史经验,使二十一世纪成为和平、稳定、发展、繁荣的世纪,越来越成为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向各国政府和人民提出的严峻挑战。中国政府和人民将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旗帜,与世界各国一道,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并同缔造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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