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农村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方针,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农产品供大于求的新情况和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基本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巩固和发展了农村的好形势。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优质化、区域化、产业化步伐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新的提高。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生活继续改善,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农产品供给充裕,农村经济稳定增长,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实践证明,中央关于新阶段农村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是完全正确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处于爬坡阶段,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低迷的情况没有大的改变,农民就业门路不多,增收困难。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十分艰巨。
  按照十六大的战略部署,新世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过上比较殷实的生活;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把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人口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针对当前农村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战略任务。农业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选择出口潜力大的农产品和重要的大宗农产品,在资源条件好、生产规模大、区位优势明显的主产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带。要立足产业整体开发,形成名牌产品带动,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支撑,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调整区域布局,要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以质取胜,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国家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要相对集中,向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倾斜。推进农产品优质化、区域化,关键要抓良种。今年,要继续实施良种推广补贴制度,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带动优质专用品种的推广,促进区域布局调整,形成产业带。
  二、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这是维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的方向,尽快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切实解决目前农产品质量标准不一、多头检验、重复检验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逐步统一农产品质量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并作适当调整,合理界定各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和任务,避免重复交叉,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设施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无公害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实行定点监测和抽查。今年,要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强对农兽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继续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严厉查处制售假种子和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伤农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三、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也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和完善。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新阶段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落实好有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近几年,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为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的带动能力创造良好条件。要继续支持重点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各类工商企业参与农业开发,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龙头企业的服务,根据龙头企业收购资金需求量大、季节性强等特点,合理确定开户银行和贷款条件,扩大贷款规模。同时,对龙头企业的收购资金贷款和有关融资,要加强监管,防止改变使用方向。
  四、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国家支持农业的有效形式,是新阶段发展农业的重要任务。要按照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要求,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国家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包括重大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和防治等,所需经费由财政供给。一般性技术推广工作和经营性服务项目,要通过兴办科技示范场、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实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等方式,逐步走向市场。同时,要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方案,进行试点。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要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建设好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示范工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
  五、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高效通畅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市场建设,当前要以增强市场服务功能为重点,着力提高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商品集散、信息交流和价格形成的作用。要多渠道增加投入,重点搞好批发市场的信息收集发布、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结算和场地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改进交易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的不法行为。抓紧实施"金农"工程,加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
  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推进流通现代化。连锁、超市、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增强生产者的品牌意识,确保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开拓、净化城乡市场,要积极扶持,大力发展。大中城市要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推进农产品流通方式的现代化。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农村逐步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的连锁经营,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允许和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到农村以连锁方式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
  六、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积极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要选择出口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地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与主要出口市场相适应、高起点、高水平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在出口基地,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努力按进口国的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运输,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实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要完善农产品出口服务体系,及时为出口企业提供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对出口企业开展产品促销等活动给予必要的支持。加强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国际农产品市场和有关法律、政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和研究,落实和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强化对农产品进出口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在协调出口价格、应对贸易纠纷、开展促销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更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
  七、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是沟通城乡经济和发育要素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地要继续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切实做好进城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当前,要在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和各种乱收费的同时,集中力量解决好一些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承包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没有保障等突出问题。严禁使用童工。劳动力输入地政府要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社区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对进城务工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农业、劳动等部门要抓紧制定专门规划,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在继续鼓励劳动力输入地政府和用工企业开展定向培训的同时,重点支持输出地区开展农民工外出前的职业技能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特别是城镇在职、退休的各种专门人才,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允许农民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可以获得统一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要坚持自愿原则,防止借培训、鉴定之名向农民工乱收费。
  八、加快调整和改革,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乡镇企业为推进我国工业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今后对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仍将发挥重要作用。要适应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引导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加快乡镇企业技术改造步伐,继续实施"星火计划",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的技改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积极发展乡村集体企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同时,为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农村中小型企业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对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鼓励发展。乡镇企业要根据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在提高技术水平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九、突出重点,完善功能,加快小城镇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小城镇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解决好目前小城镇布局分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建设好县城和少数在建制的中心镇。有关部门要抓紧确定重点发展的小城镇,编制科学合理的规划,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防止一哄而起。引导乡镇企业逐步向小城镇集中,是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培育小城镇经济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制定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的政策,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置换、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形式,合理解决企业进镇的用地问题,降低企业搬迁的成本。要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小城镇功能,防止盲目扩张。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投资兴办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凡能够商业化经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在政府合理确定服务价格的前提下,应实行有偿使用和企业化运营。各级政府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十、扩大退耕还林规模,加强草原生态治理。退耕还林是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也是当前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要利用目前粮食供给充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并长期坚持下去。各地要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退耕还林规划要优先安排生态地位重要的区域,考虑退耕农民长期的生计需要。退耕还林工作,务必注重实效,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封山育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采取"淤地坝"等多种工程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加强草原生态治理,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牧区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大措施。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护优先、加强建设、可持续利用"的总体要求,全面搞好草原生态建设。今年,要启动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通过围栏和改良草场,实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舍饲圈养,改变传统放牧方式,恢复草原生态植被。已垦草原也要加快实施退耕还草。要按照"以水定草、以草定畜"的要求,搞好牧区水利建设,提高饲草生产和供给能力。
  十一、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加大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效果显著,要加快发展。今年,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支农资金,要继续围绕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六小"工程,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农村能源建设,要重点支持退耕还林地区发展农村沼气,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道路建设,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改造县乡公路,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使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县际公路实现等级油路,中部地区县到乡通油路。农村饮水建设,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解决中西部地区由于水源条件变化引起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增加投入,加强项目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开展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让农民从工程建设中多得实惠。鼓励个人、集体和各类经济主体多渠道投资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国家和集体投资的基础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实现有效维护和运营。
  十二、切实做好扶贫工作,提高扶贫开发成效。搞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要继续以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为重点,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扶贫成效。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物力,分期分批抓好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要优先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住房、饮水和用电问题。对生态环境脆弱、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要坚持自愿原则,积极稳妥地实施易地扶贫。今年,中央和地方都要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并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允许搞与解决群众温饱无关的项目,更不允许用扶贫资金平衡地方财政预算。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协作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倡导城市居民向贫困地区开展捐赠活动,继续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对灾区和农村贫困人口,要及时发放救灾、救济粮款,认真落实农业税收灾歉减免政策,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
  十三、落实农村土地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好农村土地政策,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亿万农民的愿望,也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要组织乡村干部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在深刻领会法律精神的基础上,联系本地实际,认真加以落实。年内要对各地执行农村土地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近几年,一些地方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低、部分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和违法占地的问题比较突出。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管制,禁止随意修改规划,滥占耕地。要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妥善安置农民。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办法,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征用制度。
  十四、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改革目标基本实现。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先行试点的地方,要进一步推进配套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去年进行试点的地方,要进一步落实好政策,加强督促检查,把工作做细,真正让农民满意。今年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要抓紧完善农业税征管办法,把农业税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农业税征收机关要坚持依法征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要依法纳税,履行应尽义务。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债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新债发生。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债务化解办法,但不能突击清收尾欠,防止激化矛盾。认真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开展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农业生产性项目价格和收费专项治理,对全国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十五、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保护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对抑制粮价过度下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当前粮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着眼于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已经放开粮食购销的地方,要重点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促进本地区农业结构调整。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坚持保护价收购制度,合理确定保护价水平和收购范围,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收购主渠道作用,积极培育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参与粮食购销。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国家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要注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随着农村市场取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要适时调整和转变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方式。结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统筹考虑对农业和农民补贴方式的改革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方案,指导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先行试点。
  十六、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要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总的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农业信贷投放,增加农户贷款,着力满足农户生产生活及投资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对帮助农民调整结构效果明显,要进一步扩大规模,简化手续,加强管理。对中西部地区资金困难的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安排支农再贷款。农业银行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也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整顿农村信用秩序,引导规范民间借贷。
  十七、积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是联结农户、企业和市场的纽带,对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实行自主决策,民主管理。协会成员可以是加工企业,可以是流通企业,也可以包括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已有的农产品行业协会要适应新的要求,进行合理调整和改组、改造。要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为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政府应赋予协会必要的职能和手段。要抓紧组建重要出口农产品的行业协会。加快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各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十八、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明确政府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责任,把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纳入财政支持范围,逐步提高投入比重。针对目前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明显滞后的情况,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作为工作重点,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要进一步落实好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农村教师工资的发放和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中西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加事业经费投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更好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要扶持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从农村实际出发,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大力提倡通过东西互助、城乡互助、对口支援、军民共建等方式,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社会事业。
  十九、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党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要地位,市、县两级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要认真落实十六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部署,巩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继续搞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完善村民自治,着力推进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认真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活动开展的范围。继续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进一步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各级党委、政府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狠抓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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