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飞事件发生近半个世纪后,在其亲属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经由专门的精神病研究机构对沙飞的病案反复论证后,作出诊断: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笔者在北京军区军事法院了解到,沙飞的家属对该案多次提出申诉,要求再审。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数年调查,复审查明:沙飞是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枪杀日籍医生津泽胜,其行为不能自控,不应负刑事责任。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庭为沙飞错案平反,撤销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6月11日,北京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恢复沙飞党籍。
沙飞枪杀事件发生后,对中日友谊产生了什么影响?对两个家庭产生了什么影响
沙飞被处以极刑后,组织上专门作出决定:一、沙飞不是反革命;二、不牵连妻子;三、不歧视子女,组织负责抚养沙飞的孩子。
津泽胜遭到不幸后,和平医院按照日本人的习俗将其进行火化。那时医院没有火化炉,就在院内空地上架起木柴将津泽胜的遗体进行了火化。全院为津泽胜召开了追悼大会,各科也都悬挂镶有黑边的津泽胜遗像,以示悼念。
沙飞的女儿王雁作了这样的回忆:
1950年3月4日,我爸爸因枪杀日籍医生津泽胜先生,被华北军区军法处在石家庄处以极刑。一个月后,父亲的战友石少华派人把4岁的我从怀安县柴沟堡老乡家接到北京,送进了华北军区八一学校幼儿园。
在我的记忆中,每当周末小朋友的父母都来接孩子回家的时候,我也总巴望着有人接。可是当时妈妈被派往香港、广州工作,我和从阜平上庄老乡家接来的刚满3岁的弟弟无家可归,学校就是我们的家。妈妈每次到北京开会时就来学校看望我和弟弟,在东北空军当兵的大哥和正在读中学的大姐也来看望我们,爸爸的战友石少华和夫人连飞娥也时常来看望我们。
那时候,在八一学校里读书的有开国元勋、高级将领及烈士的后代,有国际友人的子女,还有曾有功劳但犯了错误,甚至非正常死亡人员的子女。我就是这样被算做“烈士子女”,在这里上学的一个孩子。有人问:你父亲去世后,你们是不是过得很惨?
完全不是的。父亲的问题没有影响到母亲的政治前途,而八一学校也是没有歧视的。我在校长、老师的关怀和同学们的友爱中身心健康地成长,无忧无虑地度过了12个春秋。初中毕业时因获金质奖章被保送到北大附中上高中。1963年,我从北京回到广州母亲身边。
两次枪响,两个家庭的孩子相继失去了可敬的父亲。值得庆幸的是,这两家的遗孤都受到八一学校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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