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恩格斯(1861年12月13日)

马克思致恩格斯(1861年12月13日)

马克思致恩格斯(1861年12月13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曼彻斯特

1861年12月13日[于伦敦]

亲爱的弗雷德里克:

非常感谢你的来信。

德朗克立即寄来五英镑,作为对以前我资助他的补偿,昨天他亲自到这里来过,同他的一个经理见了面。

他想试着去贴现期票。我立即告诉他,主要的条件是,期票在到期以前不得流通。

科勒尔这条狗采取了另一种手法。他没有向郡法院起诉,而是把案件交给郡长法院处理,并且把追究的钱数增加到二十英镑,说我要对《福格特先生》的全部费用承担责任。这就是对我的反要求的回答。

我的律师悉尼·赫伯特认为,从手续上说必须向同一个法院提出反诉。全部困难就在于,我同佩奇的协议没有用书面确定下来。

我的妻子好些了。

祝好。

你的  卡·马·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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