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致马克思(1863年12月3日)

恩格斯致马克思(1863年12月3日)

恩格斯致马克思(1863年12月3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伦敦

1863年12月3日于曼彻斯特

亲爱的摩尔:

供你去特利尔之需,附上五英镑银行券两张(U/O16055和56,共十英镑,注明曼彻斯特,1863年1月13日)。希望祖国同胞对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的热情不致使你此行太扫兴。对这整个问题,我已经仔细研究过,并且得出以下的结论:

(1)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理论是无稽之谈;

(2)在霍尔施坦问题上,奥古斯滕堡人[注:奥古斯滕堡,弗里德里希。——编者注]看来真是对了;

(3)至于什列斯维希,很难说继承权应该属于谁,——但是,如果一般说男系有什么权利的话,只能以丹麦的封地藩臣的身分出现;

(4)伦敦议定书[注:见本卷第370页。——编者注]无疑对丹麦是有效的,不过完全不适用于什列斯维希和霍尔施坦,因为没有向那里各阶层的代表谘询过;

(5)德国人对什列斯维希的权利仅仅限于南部,因为那里从民族构成和所表现的自由意志来看是德意志的;因而,什列斯维希应该加以划分;

(6)目前德国解放各公国的唯一机会就是:援助波兰,同俄国开战。那时,路易-拿破仑就会成为我们顺从的仆人,瑞典立即会投入我们的怀抱,而英国,即帕姆[注:帕麦斯顿。——编者注],就会陷于瘫痪;那时我们就能无阻碍地从丹麦取得我们所要的一切。

这是我的看法。如果你在德国能找到一个出版商,我就打算写本小册子来进一步阐述。[356]当然,我要署自己的名字。你认为怎样?

鲁普斯好一些了,但还不稳定。衷心问候你们全家。又看到你的爪子写的信,非常高兴。

你的  弗·恩·

注释:

[356]恩格斯写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问题的小册子的意图没有实现。——第372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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