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源集团亏损3年 仍分高额奖金

北大资源集团亏损3年 仍分高额奖金

在2001年至2004年的公司资产损益表上,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而此间3年,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6名高管共分得1028万元。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

在2001年至2004年的公司资产损益表上,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而此间3年,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材料,由公司总裁叶丽宁提议,公司董事会认可,北大资源集团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黄琴芳、副总裁张永祥、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等人先后五次通过转移房租收入等方式,将近2000万国有资产作为奖金私自发放,6名高管共分得1028万元。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

记者昨天获悉,目前,6名涉案人员中的4人巩运明、仇守银、黄琴芳和张永祥已被海淀检方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另两名当事人叶丽宁和吕某仍在逃。

知名校企负债运行

北大资源集团,是北京大学下属的校办企业,和北大方正、北大青鸟、北大未名并称为北大旗下的四大校企。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先后建设了北大资源东、西楼以及燕园培训中心和北大太平洋科技大厦等写字楼工程,参与博雅园、博雅西园等住宅楼的组织建设和实施工作。据了解,北大资源集团开发的地产项目涉及综合型大厦、写字楼、酒店、住宅等多种类型,开发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曾经轰动一时的北大南墙“拆与建”,即由该公司完成。

这家成立于1993年2月的校办企业,原名为北京北大资源开发公司,为北京大学全额投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01年更名为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性质未变。

2004年6月,北大资源集团依据《公司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由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北大持股70%,个人持股30%(营业执照也做了变更)。但据了解,2004年6月份改制时个人并没有实际出资,直到同年的8月份才履行,但是也只有原定数额的10%。之后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数次股权变动,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并没有改变。

被检方指控的五笔私分国有资产事实,发生在2001年到2004年间,其时,这家成立于1993年2月的全民所有制公司,在2001年已经发展成一个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的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也由最初的700万增至8000万元。

但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却并不如媒体报道的光鲜。身为董事长的巩运明在接受检方调查时称,“因为开发房地产的项目多,战线长,占用的银行存款和筹措的资金比较多,此外每年年底需要上缴学校的管理费在所有校属公司中是最多的,因此从账面财务状况来看,在1999年到2003年期间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状态。”

奖励员工私分奖金

在这种集团整体负债的情况下,公司总裁叶丽宁仍在2001年提出了发放奖金的计划。

2001年底,在一次集团董事会上,叶丽宁向巩运明和张永祥提出,资源集团每年给学校上缴几千万元的管理费,对学校贡献很大,创业很辛苦,想给大家发点奖金,张永祥和巩运明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此后不久,巩运明便召开了经营班子会,会上叶丽宁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奖金分配表,与会成员对奖金总额、发放范围以及每个人的奖金额度进行了讨论,并一致确定了最终的奖金分配方案。方案通过以后主管人事的黄琴芳将该方案交财务郑某制表,几名高管签字确认后交财务加以执行。

第一笔奖金,最终在2002年1月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给资源集团的部分员工,这一次,巩运明所拿到的奖金(包括抵扣购房款)共50万余元,叶丽宁为48万余元,其他三名高管也领到数额不菲的奖金。

据检方指控,2001年至2004年期间,巩运明、叶丽宁等人先后五次将科学园账上的近2000万元,以往来款的形式转到北大资源集团用来发放员工奖金。

科学园的“小金库”

既然集团整体处于负债情况,3年间近2000万的奖金又从何而出?

巩运明称,因为资源集团一直在负债经营,资源集团的账上没有利润拿出来给大家发奖金,而科学园办公室的账上有钱,而且科学园办公室的账目在税务部门也没有做过登记,所以奖金就从科学园办公室的账上支出了。

巩运明提到的科学园办公室,成立于1995年11月24日,成立之初是为了规划和建设北京大学科学园区。据了解,科学园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的行政性机构,对外可以以北京大学的名义与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接洽,为建设北京大学科学园区做前期的准备工作。为解决北大资源集团领导的行政级别和管理科学园,北京大学任命了当时北大资源集团董事长巩运明为科学园主任,叶丽宁、张永祥为科学园副主任。因此北大资源集团和科学园事实上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在科学园成立时,北大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科学园自身也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名下没有任何自己的资产。2000年9月,北京大学与北大资源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科学园由此被取代。

但从1996年12月开始,科学园办公室就以事业单位的性质在北京银行燕园支行建立了自己的账户。巩运明、叶丽宁等北大资源集团高管,在未向北大校方请示、备案的情况下,将资源集团的收入隐瞒,不入单位大账,直接转至北大科学园。至2000年9月北京北大科技园公司正式成立之时,科学园账上积淀了大量的资金。

据巩运明介绍,科学园办公室账上的钱,主要是北大资源集团收取的房租钱,即校办或院系办的公司租用资源集团的房子或者租房的人不需要正式发票的房租。

之所以把这笔钱转到“科学园”账上,巩运明说,主要是因为集团每年要给学校上缴管理费,如果房租收入都走资源集团账户的话,这些收入都要缴税。

截至2005年1月,资源集团累计将房租收入6500余万转移到了科学园账上核算。

小金库成巨额奖金来源

这笔数额不菲的小金库资金,成为北大资源集团发放巨额奖金的“来源”。

从账外资金变成奖金的方法并不复杂。以2002年1月第一次发放的奖金为例,2002年1月经营班子对2001年度员工奖金分配方案确定后,经叶丽宁审批,2002年1月16日会计郑某以还往来款的名义将302万元从资源集团在中行中关村分理处的账户转到资源集团在建行北大南街分理处的基本账户上,并用该款给24名员工发放了奖金。

此后的几次发放方式与此次雷同。通过“借款”、“往来款”等财务手段,这笔实际独立于资源集团的资金,以奖金名义,流入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袋中。

而奖金的发放,由集团高管统一决策。一般的流程是,先在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张永祥、副总裁黄琴芳等经营班子成员会上提出方案,内容包括发放人员范围,每个人的发放额度以及发放的奖金总额,然后交到董事会审核确定。几名高管的奖金额度,也在这两个会上讨论决定。

而这个奖金分配方案的主要提出和决策人,是总裁叶丽宁。

在北大资源集团,叶丽宁是实权派和主事人。叶丽宁出生于1967年,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此后,叶丽宁的成长、成熟,一直到事业的发展、壮大都是在北大完成。根据北大校方相关资料,叶丽宁1987年毕业后留校,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党委科员、科长等职务,其间也担任《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等大学必修政治科目教师,后出任北京北大资源集团副总经理。1998年1月,巩运明退休,叶丽宁继任总裁一职并进入公司董事会,巩运明被返聘担任集团董事长。2003年4月巩运明正式离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叶丽宁担任公司董事、总裁,巩运明依然被任命为公司董事,任期两年。

因此,从2001年到2004年的私分国有资产案中,叶丽宁是全程参与者,其目前在逃。

2003年,北大资源集团进行人事调整,仇守银开始担任资源集团常务副董事长。新的薪酬委员会也在这一年成立,成员包括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总裁叶丽宁、财务总监吕某、副总裁朱宏涛。公司的奖金分配方案改由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张永祥、黄琴芳作为经营班子成员参与讨论审批过程。巩运明此时已经退休,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因为其依然担任集团董事,因此资源集团在第四、第五次奖金发放过程中依然向巩运明进行了发放。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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