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及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3)

律师及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3)

我们经常讲,今年我们国家有很多大悲大喜的事情,发生了南方的雪灾,包括汶川地震,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我们财产损失就不计了,但是我们损失了很多兄弟姐妹。但是我们看一看,大家可能没有意识到,从人类历史上来讲,这种天灾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如果跟人祸相比的话,不是说不计,应该说不是很小,一种人为的矛盾解决不了,或者说两个组织之间的纠纷解决不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纠纷解决不了,引发的内乱、混乱甚至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远远大于各种自然灾害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比方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人类损失了几千万人,哪一个自然灾害有这么大的损失?我们中国人民就献出了3千万人的生命,什么灾难、天灾会有这么大的损失呢?为什么人类会有这么多的纠纷解决不了呢?为什么这些纠纷不能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法律程序来解决?实际上我们社会发展,有人就说,中国经济发展很好,好象我们法制马马虎虎,法制是一般,好象这个法制不好,经济也可以发展。我们前几年请梁永帮(先生)到清华大学演讲,他说这个结论是不成立的,经济发展与法制马马虎虎,经济可以发展,如果我们的法律健全,中国的法制好,中国的经济将发展得更好。我们现在很多大量的社会矛盾,包括公司、企业之间的法律冲突,法律纠纷,如果能够得到更加高效、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解决,我觉得它会减少很多社会的成本。也就是说,我们律师我们不会给社会创造很多,就像企业家一样创造很多实实在在的财富,但是我们可以减少这个社会的纠纷,这些人为不能解决的这些问题带来的损失,我们可以减少这些损失。

这些就是我们律师对社会,对国家承担的责任。我们的职责就是定纷止争,构建法制,提供社会发展的法律解决的方法。用黎巴嫩大文学家纪伯伦的一句话,我们是手处善恶之间,即处上帝的袍服。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干的什么事情?本来这个主张正义,维护社会的和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应该是上帝的职责,但是上帝把这个职责委托给我们法律人,当我们在善恶之间徘徊的时候,我们就触摸着上帝的袍服,在执行一个非常神圣的使命,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全面协调的发展。我觉得这是我们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认识到我们对国家,对我们的社会所承担的重要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对我们的国家全面现代化,对我们的法制,对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本人,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我们愿意与各位律师一道,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共同努力,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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