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突出是强调资源环境的约束。在12项约束性指标中,关于资源环境的指标占了7个。明确提出来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分别简称为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前者下降16%,后者下降17%,清洁能源比重由2010年的8.3%上升到2015年的11.4%;耕地保有量维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耗水下降30%,等等。要完成这些约束性指标并不是很容易,需要做出极大努力。考虑到我国各地区发展阶段、结构特征、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方面存在差异,对于中西部一些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比较脆弱的省份来说,完成这些约束性指标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因此,“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怎么样合理分解到各地,科学地考评他们,调动中央和地方推动改革、调整结构、加快转型的积极性,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例如,全国要完成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的总目标,对不同省份需要进行合理的分解。完成同样的约束性指标,上海和江浙等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可能没有大问题,但是对中西部地区河南、山西、内蒙这样的煤炭大省会带来很大压力。如果不加区别地分解指标,可能导致这些地区大量企业倒闭、关停并转,还有职工下岗失业。因此,既要维护各地的发展权利,扩大他们的发展空间,让当地的全体人民都能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又要督促各个地区在发展中促转型,在转型中谋划好更加科学的发展蓝图。
第三个突出是强调民生的改善。“十二五”规划当中明确提出就业优先的战略,关于民生改善的约束性指标有4个,包括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20%城镇低收入群体;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增加1亿人,等等。这些约束性指标的提出,要求中央和各地政府落实必要的土地、资金,完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这里我着重说明一下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两个同步。一个同步是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发展同步,第二个同步是指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这两个同步体现了调整收入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好地让全体人民共享的政策导向。
关于第一个同步,国家定的预期目标是“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7%,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幅均大于7%,这是非常好的导向。而“十一五”期间国家定的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7.5%,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幅均为5%。这和“十二五”规划的指标存在明显差距。现在各个省都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制订本省的第一个同步目标,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要与GDP增幅基本一致。
第二个同步即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和要求,我觉得有点被忽视。前不久,社会上传闻政府部门提出未来5年职工工资要年均增长多少,达到收入倍增目标云云。一些民营企业家很担心,说他们面临的成本上升压力很大,利润空间很小,如果按照这样的工资增长要求,干脆不要经营,死掉算了。事实上,“十二五”规划纲要并没有规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目标,而是明确提出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城乡低保标准年均提高10%,城镇低保标准跟物价挂钩。这些都是政府定的保障性目标,与职工工资性质不同。
我认为,职工工资包括的范围很广,政府应当规定的是公务员的工资,连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都不能强行规定。因为企业的工资是由市场决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提高多少是由劳动生产率、市场竞争和劳动力供求关系来决定的。应当强调,“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是两个同步,第二个同步现在解释和注意得不够。若没有第二个同步,我们靠什么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宜过多关注蛋糕的分割,而忽略了蛋糕的创造。这两个方面应当取得合理的平衡。
“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公布,不仅是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的重要文件,而且对于我们主动营造有利于和平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前不久我到欧盟介绍中国的“十二五”规划,直接感受到欧盟议员和官员对中国 “十二五”规划的高度关注和热烈反响。事实上,这是一次相互交流和借鉴的积极互动。欧盟制定了2020年发展战略,提出三个新的增长理念,一是以知识创新为基础的智慧型增长,二是以绿色低碳为支撑的可持续增长,三是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包容性增长。这三个理念和主要目标,和我们“十二五”规划的一些理念是非常类似的。比如他们讲包容性增长,我们讲就业优先战略,等等。规划纲要用我们中国人的语言习惯表达了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理念和内容,制定了达到目标的政策思路和措施,这有利于世界更为客观地了解中国面临的挑战和努力,也有利于中国维护自己发展的权益,扩大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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