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产业的理解存在片面性 政府应加强引导

对文化产业的理解存在片面性 政府应加强引导

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高书生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图解文化体制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问到:“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利用政策积极圈地,建设所谓文化产业集聚园、“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在通过政府配套了许多住宅用地让其牟利,在文化产业上的投入并没有产生什么回报,只是通过建住宅获得暴利。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政府应该如何监督监管?如何真正去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

高书生表示,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我们也注意到了这种倾向。文化产业毕竟是一个新兴产业,我们国家提出发展文化产业到现在为止不过十余年时间,已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局部到全局,这本身就是一个产业发展的奇迹。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我体会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在一些地方,对文化产业的认识是有待深入的。比如说,文化产业的概念,大家还有一些模糊认识,有的人将文化创意产业替代文化产业。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文化创意只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类别,而且特指以设计为主要形态的创意活动。所以,文化创意产业不能替代文化产业。当然我们并不是说文化创意产业不重要,而是说要把它的层次搞清楚。文化产业和制造业融合是大势所趋,这种融合主要体现在文化创意上,如果没有制造业的支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不起来;反过来,制造业要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附加值,必须依靠文化创意,提高制造业的文化内含。还有一种现象,把文化产业理解为文化部所管辖的产业,其实我们所说的文化产业的范围要比这个范围大。

第二,现在对文化产业的理解存在片面性。比如说,一说文化产业,就只关注动漫产业,所以,在几年时间里,全国各地动漫产业基地、园区星罗棋布;一说文化产业,就只关注影视制作,特别是一些投资者,拼命追逐影视公司。其实文化产业是一个体系,既包括了内容生产,也包括文化传播渠道。从内容生产来讲,包括书报刊、演艺、广播电视节目等。从传播渠道看,包括出版物发行、电影院线、文艺演出院线和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按照六中全会的要求,我们要建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特别注重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文化和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文化产业本身也存在转型升级,要按照人民群众的新的文化消费观念,不断发展文化新业态,创造新内容。

高书生认为,文化产业既然是新兴产业,又是一个需要扶持的产业。产业园区只是扶持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加强引导,包括制定文化产业规划、制定扶持政策,提供引导资金,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要立足实际,发挥本地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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