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农民生活福利

农村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农民生活福利

一、城乡收入差距最新状况

我国农民收入近年来得到较快增长,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按现价计算,下同)达到5153元,实际增长8.5%,这在受到经济危机影响的大背景之下殊为不易。但不容忽视的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加大。我们所期待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拐点没能在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的年份实现流转。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8年的3.31∶1扩大到3.33∶1,成为1957年以来第二个城乡收入差别最大的年份(第一个年份是2007年,当年城乡收入差距也是3.33∶1)。不仅收入比这个相对差距加大,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更为明显,由2008年的11020元扩大到2009年的12022元。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同样明显。按1196元农村贫困标准,2009年末全国农村仍有3597万贫困人口。

在很大程度上,收入水平决定消费水平。目前,我国农村消费严重滞后,占总人口近2/3的农村居民只消费了全国1/3的消费品,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仍达43.7%。由此可见,过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既不利于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整体、长远目标,也不利于实现扩大农村需求、调整我国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和转换增长方式的短期目标。

二、近年来农民收入构成的变化

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2009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是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1.2%,达到2061元,人均工资性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比重达到40%,首次超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同时,当年人均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贡献度上升至52.9%。这一变化具有标志性意义,它标志着农民受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加剧。二是财产性收入和财政性转移收入(主要包括国家给农民的各种补贴)的比例在进一步上升,2009年这部分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72%。三是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重过低,2009年这项收入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不到4%。四是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具有较大空间。但值得注意的是,转移性收入在总量仍然较低的情况下,日益受到中国加入WTO关于农业支持总量(AMS)协定的限制。

三、增加农民收入没有捷径但有途径

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正像温家宝总理所说:如果收入分配不公没有改善,再遇上腐败与通胀,三者齐临,社会稳定与政权巩固都会出现风险。

在增加农民收入问题上,我认为,没有快捷的措施,但从有效、着眼中长期的角度,主要应该从如下途径出发:

一是适度提高农产品价格。要在遵从市场经济规律的情况下,容许农产品价格适度、稳定上升。农产品价格适度增长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直接的途径,例如,2009年全国粮食产量是5.3亿吨,大数就是1万亿斤粮食。1万亿斤粮食如果每斤增加5分钱,农民可以从这一项中增加500亿元收入。但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长期以来对农产品价格增长的容忍度太低,农产品价格哪怕有些微变动都会引起恐慌,由此导致我们一直以全世界最低的价格消费着实际生产成本十分高昂的农产品。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二是发展高端高效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业收入。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渐减少,农业生产中机械、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大幅度上升,如果农产品价值得 不到提升,最终农民所能得到的利益会非常有限。节约土地和节约劳动的现代要素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和高效农业的条件正逐渐成熟,应该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 现代化农业和高效农业转变。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