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指流于形式的宣誓

那些被指流于形式的宣誓

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希波吕托斯》中的一段诗说:“我的舌头发了誓,但是我的心却没有发誓。”现实生活中,很多宣誓行为就是因为失去了制裁而流于形式,宣誓失去了其最基本的核心诉求的保障:诚信。从而导致其失去了现实意义。

事例一:毕业生宣誓简历不注水

南京大学近百名学生干部举手承诺:“在求职过程中,始终本着严谨诚信的求职态度。在制作简历等求职材料时,所填写的一切信息均为本人真实信息,做到不给成绩注水、不编造各种在校奖励和工作经历,展现一个真实的自己。”

观点:利益面前,誓言力量太小

现在,在假话可能带来的好处面前,誓言的力量太小了。人总是需要一种精神的,但要看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当“不注水”已经成为可以宣誓的东西,当所有“应该做的”被抬升到美德的高度,不由人不心灰。

事例二:闯红灯者宣誓改过

“我宣誓,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崇尚社会公德,倡导文明风尚,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这是一名骑助力车的小伙子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来当街举手宣誓的内容。

然而,第二天他闯红灯的行为依旧。

观点:宣誓导致诚信标准下降

看上去举行宣誓、承诺,意在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但实际可能造成社会诚信标准的下降,连不做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事也作为一种需要庄严承诺的难度很高的道德行为来看待,不正说明连起码的做人准则、职业守则其实已是徒有虚名了吗?

事例三:老师向学生承诺不乱收费

“依法执教、廉洁自律、严守法纪、不乱收费……”长沙市开福区新风街小学近30名老师庄严地举起右手,向全校300多名学生宣誓。

观点: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

人们之所以觉得这些场面难出新意,也不大相信有什么实际价值和效果,也许重要的一个原因还在于,有时候我们选择的宣誓对象不对。老师向学生宣誓的盛况,也许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别的不说,依法执教、不乱收费的保证,单靠老师向学生宣誓恐怕是靠不住的。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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