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评价制度怎么改

考试评价制度怎么改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从入学考到毕业考,从期中考到期末考,从中考到高考……自入学起,每个学生都要经历不计其数、名目繁多的考试。在当前社会条件下,考试作为评价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相对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必然还会长期存在。但考什么、怎么考,直接影响着素质教育落实的成效。

理想的考试评价制度,可以实现“一手托两家”,既能满足对各类人才的选拔,又能始终把正评价导向、教育方向。为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考把日常评价与毕业考试评价结合,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在部分省份进行自主命题改革,一些高校开展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这些探索对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

《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提出,将逐步推行本科与专科(高职)入学分类考试,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继续执行全国招生政策,统一组织考试,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山东省自定政策,单独组织考试、录取。

但在现行考试评价制度下,考试依然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指挥棒”,对学生的评价仍然集中在考试分数上,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集中在升学率上。特别是“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模式,不仅“指挥”高中,左右初中,而且已经影响到小学甚至学前阶段。有人提出“高考不改,素质教育就不会成功”。为此,必须通过改革,建立起更加合理、公正、公平和科学评价学生的体系。

调整考试内容,变“为考试而学”为“为选才而考”。现行考试评价制度,过于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测试,缺乏对综合素质的考查,其结果是学生“学习是为了考试”,选拔出“背多分”。纠正这一偏向,就要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努力使考试科目和命题内容进一步贴近时代、社会和考生的实际,更科学地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02年以来,在全国范围推行“3+X”高考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改革,目前全国有16个省份进行自主命题考试,考试内容更加灵活丰富。

2012年江苏省仍将采用“3(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

探索分类考试,变“格式化”为“个性化”。长期以来,我们的考试忽略学生个性发展,不利于多层次、多样化人才的选拔。为改变这种现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院校则可以单独考试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主要依据。这样就能依据不同的标准,选拔不同的人才。2011年开展了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高职单独录取考生约66万人。

2012年3月16—18日,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考试举行复试。

推行多元录取,变“独木桥”为“立交桥”。长期以来,高考是依据单一考试成绩来录取,很多学生因一次失利而影响一生。目前,正在健全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同时积极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方式。目前已有90所高校探索自主选拔录取,为广大学子跻身大学校园提供了更多机会。

深度解读

何为多元录取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多元录取,简单而言就是指不唯分数录取。具体情况是: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突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实施素质教育,既要通过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合理评价学生,也要建立对老师和学校的科学评价机制。应完善科学的教师绩效评价制度,对教师的德、识、能、绩等进行全面评估,改变只凭学生考试分数评价教学成绩优劣的做法。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评价制度,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判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倾向。

本文关键词: 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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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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