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学发展观实至名归
作为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的成果,科学发展观虽然已经提出9年多了,但实事求是地说,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的贯彻落实并不像期望的那么到位,或者说今天中国社会的发展并没有完全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为什么这样一个好的理论,却在实践中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呢?因为我们无论是贯彻落实的决心,还是贯彻落实的举措,包括制度体制配套方面尚远远不到位。
所以,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是十八大最重要的思想任务之一。而要完成“这一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恐怕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文章:
坚定的决心是前提。虽然从更长远的历史视野来看,从更宏大的全局意识来看,不科学发展迟早要吃苦头的,但是短时期内那些不科学的发展模式、发展行为还能给局部区域的个别群体带来收益。并且这些行为模式大家已经习以为常,用的惯也用的熟,还不用面对转型中可能的风险。所以,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候,还是有点三心二意,不是那么坚决。十八大要在打破已经形成的不合理利益格局,直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阵痛,克服惰性、克服本领恐慌,学习科学发展的新本领,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和坚定性方面下大决心。
有力的举措是关键。十六大以来,中国社会对科学发展观地位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针”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地位不断提高,但与中国社会实践发展要求相比尚显不够。也正是由于我们还没有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地位与政治地位提到应有的层面,所以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就算我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你也把我无可奈何”的状况。更加有力的举措是什么呢?就是在党的十八大上,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当它成为指导思想的时候,在中国社会贯彻落实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
完善的制度是保障。把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落实到位需要制度发挥作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需要一系列的体制机制的配套。比如,领导干部的政绩考评体制机制。我们现在常说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不对,使得一些领导干部不坚持科学发展,其实背后是政绩考评体制机制不配套。
我们现在这种政绩考评机制的评价标准是,你只要给我赚来钱,只要把经济总量做上去,只要把高楼大厦盖起来,我就让你到更重要的岗位去工作。这样一种政绩导向,就让很多干部认为我不坚持科学发展,也能不断进步。还比如,为什么我们反复说要扩大、启动内需和消费,却总是没有很好地启动起来呢?原因是老百姓消费不增加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地方政府当然就没有积极性了;为什么中央反复强调房地产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却老想打擦边球呢?因为地方政府有很大一块收入要通过卖地来获得,房价降了怎能了得?如果我们能进行一系列制度体制的安排,通过改变财税体制,让地方政府在坚持科学发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方面也能有财政收入,自然就会把发展的路径转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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