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周公(4)

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周公(4)

摘要:周公“敬德保民”的

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宗法制,进一步讲是继承制的确立。由于没有严密的继承制,周公固然可以称“咸王”,管、蔡也可以因争王位而背叛王室。小邦周不能不考虑大邦殷的经验教训,何况周公对夏殷历史是了如指掌的。殷代从先妣特祭和兄终弟及的人数有限看,是分了嫡庶的,是子以母贵的。殷是传弟和传子的并存,曾导致了“九世之乱”。传弟终究还要传子,这本来是生物的规律。传子和传弟有传长、传幼和传贤的矛盾。传弟更有个传弟之子和传兄之子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导致王室纷争,王室纷争又会导致王权衰落,国祚不久。殷代从康丁以后,历经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纣),明显地废除了传弟制而确立了传子制。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到春秋战国时代暴露了它的弱点,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但在当时的具体条件下,无疑形成了一种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层次分明的政权机构,一种远较殷人的统治为进步的机构。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反过来,它又起到巩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S6统治,谁要是违反了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等的具体规定,便视为非礼、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则必以土地国有为前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代,并非虚构。由此引申出来的“田里不鬻”;土地不许买卖,恐怕也出自周公。周公能授给姜太公以专征专伐的特权,那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时代或更早确立而为周公所法定下来的。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

为了进一步巩固周朝政权,周公旦还“制礼作乐”,制定和推行了一套维护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级的典章制度。主要有“畿服”制、“爵谥”制、“法”制、“嫡长子继承”制和“乐”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和贵贱等级制。在殷商时,君位的继承多半是兄终弟及,传位不定。周公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即以血缘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卿大夫。他们与天子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小宗与大宗的关系。周公旦还制定子一系列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乐制度,孔子一生所追求的就是这种有秩序的社会。

周公旦摄政6年,当成王已经长大,他决定还政于成王。在还政前,周公作《无逸》,以殷商的灭亡为前车之鉴,告诫成王要先知“稼穑之艰难”,不要纵情于声色、安逸、游玩和田猎。然后“还政成乏,北面就臣位”。周公旦退位后,把主要精力用于制礼作乐,继续完善各种典章法规。年老病终前,他叮嘱说:“一定要把我葬在洛邑,以表示我至死也不能离开成王”。不久辞世。

周公旦是西周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其在东征过程中实施的团结内部、各个歼敌、军事攻势与政治争取并举的谋略,及先弱后强的作战指导,均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古代军事思想,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周公一职,历代都是由姬旦世袭下来的。但到了考王时期,由考王的弟弟桓公接任周公一职,被封在河南成周。

6、让位成王有始有终

周公制礼作乐第二年,也就是周公称王的第七年,周公把王位彻底交给了成王。《尚书·召诰、洛诰》中周公和成王的对话,大概是在举行周公退位,成王视事的仪式上、史官记下的。在国家危难的时候,不避艰辛挺身而出,担当起王的重任;当国家转危为安,走上顺利发展的时候,毅然让出了王位,这种无畏无私的精神,始终被后代称颂。但是,周公并没有因退位而放手不管,成王固然对他挽留,而他也不断向成王提出告诫,最有名的是《尚书·无逸》。

《无逸》,不要贪图安逸,不错,是周公告诫成王的,就是在今天读起来,我们还觉得它是新鲜的。《无逸》开头就讲,知道种地务农的辛劳,才懂得“小人”——农民的隐情。父母辛勤务农,而他们的子弟不知道种地的艰辛,就会贪图安逸乃至妄诞,甚至侮辱他的父母说:“老年人,什么也不懂。”这种不孝的话在当时是决不许讲的。《康诰》中还提到,对不孝不友的人要处以刑罚。作一个最高统治者要知道下边的隐情疾苦,否则就会做出荒诞的事情来。周公接着举了殷代名君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商汤之孙祖甲,不是庄严威惧,勤自约束,“不敢荒宁”,就是久为小人,能保惠小民,不敢侮鳏寡,他们享国都能长久。尔后的殷王,生下来就安逸,不知道务农的辛劳,只是贪图享乐,因而他们享国也都不长久。周公接下去又举有周的太王、王季的谦抑谨畏,特别提到文王穿不好的衣服,自奉节俭,参加农业劳动,能“怀保小民,惠鲜鳏寡”,从早到过午有时连饭都来不及吃,为的是团结万民。他不敢盘桓逸乐游猎,不索取分外的东西,因而享国也比较长久。周公告诫后代,不许放纵“于观、于逸、于游、于田(田猎)”,不能宽容自己说:姑且现在享乐一下,不能象商纣那样迷乱于酒。如果不听,就会变乱先王正法,招致民人的怨恨诅咒。有人告诉说:“小人恨你、骂你。”要说自己有错误,深自省察,不许含怒,不许乱杀无辜,乱罚无罪。不然,相同的怨忿集中到你一个人身上,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周公所说的深入底层,关心民间疾苦,以“无逸”自警或用来教育后代是对的,但是“逸”与不“逸”往往受阶级条件和生活环境所左右,存在决定意识,在没有外界强大压力的情况下,王室成员“生则逸”是必然的,由“逸”而失国也是必然的。

周公致政三年之后,在丰京养老,不久得了重病,死前说:“我死之后一定葬在成周,示意给天要臣服于成王。”死后葬于文王墓地毕,成王说:“这表示我不敢以周公为臣。”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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