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党课辅导和宣讲。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党课宣讲等活动。新闻媒体择优刊播党课报告。
(五)加强典型宣传。市直新闻媒体要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记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报道一批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建设“四个之城”、加速现代化进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典型。
(六)加强对外宣传。市直新闻媒体在及时转载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要稿件的同时,要积极向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供稿,及时反映我市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
(七)加强网络宣传。新闻网等网站要充分发挥优势,推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及时刊载中央和省、市的重点报道、系列评论、理论文章等。要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多种形式,主动设置话题,加强同网民的交流互动,积极引导网上舆论。
(八)做好环境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宣传栏、板报、橱窗、户外广告等舆论阵地积极开展宣传,认真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城市进出口要道、主要街道、中心地段广告位上张挂相关公益广告。各媒体和网站要认真做好有关公益广告宣传。文化、文联等部门要积极组织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文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市直新闻单位要切实将宣传报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宣传教育功能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始终掌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把好宣传关。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重点宣传市委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主要内容、重要活动、典型人物、成功经验、特色做法、实际成效、社会影响等,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正确处理好重点宣传与经常性报道的关系,做到新闻宣传疏密适度、全面覆盖。
(四)改进创新,讲求效果。充分发挥新闻采编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和受众接受心理,不断创新形式手段,综合运用消息、通讯、综述、现场报道、特写、评论、图片等多种形式,多运用具体生动的事例和群众语言,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出新出彩。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广播电视台可适当增加播出与活动相关的节目、影视剧。
(五)建立机制,健全网络。县、区要相应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组,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统筹协调本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线索。要建立新闻宣传联络员制度和新闻报道线索提供、报道情况汇总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市直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向中央、省新闻媒体的供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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