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类人群成“提低”对象
一是农民;二是城乡贫困居民;三是企业退休职工;四是企业的一线职工,特别是私营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中的工人。
东方早报:缩小收入差距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目的之一。现在看来,如何切实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下一步的重点。究竟哪些人群可划为“低收入者”?
苏海南:十七大报告、“十二五”规划,以及胡锦涛同志的几次报告中都提到要“提低”,我认为,其对象不外乎这几种类型:一是农民;二是城乡贫困居民;三是企业退休职工;四是企业的一线职工,特别是私营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中的工人。
东方早报:这些年这几类人群的收入有没有根本性的改善?
苏海南:最近这些年政府围绕着这些人做了许多工作,并且已经取得成效。比如,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3.31缩小到3.13,说明农民的收入在提高。比如,城乡贫困居民的救助标准从1300多元提高到2300元,让更多人得以纳入这个救助范围。再比如退休人员的“八连调”,也许现在的收入仍不尽如人意,但从纵向比是在提高的。这个增长速度应该是快于物价增长的。另外,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较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工资上升;同时随着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健全,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在绝对数量上有所减少,几年来清理欠薪达几百亿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近两三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逐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也在逐步形成。相应的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东方早报:现在对这几类人群来说,还有哪些工作是可以继续推进的?
苏海南:就是使之强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之可持续。虽然政府提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工作目标已有多年,但实施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多年来,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工资持续增长,而前些年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职工工资则长期增长很慢或停滞不前,虽然近两年由于局部出现“用工荒”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有较快速增长,但明显带有还账性质,而且并未全面形成正常机制。对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通过发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指导小企业通过劳资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障员工工资权益;继续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之逐步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即全部工薪劳动者平均工资的40%,以促进低端岗位员工工资的提升,等等。
东方早报:你说政府之前也有在做这些事,但为何老百姓在认知上还是感觉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苏海南:可能有几方面因素:一方面是我们的工作做得确实还不到位,特别是在“控高”上还未取得明显效果;第二,信息社会条件下,人民了解、传播收入差距扩大的信息渠道更多,这也容易使人们对收入差距大的感受可能高于实际差距;第三,现在老百姓追求公平正义,追求更富裕的心理期盼比以前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加快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做好分析和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收入差距情况,引导人们理性地认识现实收入差距。
东方早报:那提高刚才你说的那四类人的收入的难度在哪里?
苏海南:农民增收的难点就是缺少直接增加其收入的抓手。现在在农民增收的问题上有一点可以说是共识: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即加快城镇化进程,但这不是一个短期行为,更何况也有人认为现在中国50%左右的城镇化率是掺假的。农民不是务工就是务农,务工还能有些措施,比如制度化杜绝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把他们逐步纳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还有土地流转获得收益,某些地方农村这么做使农民大幅度增收,但很难全面覆盖。所以让农民增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迅速见效很难。
东方早报:那城乡贫困居民呢?
苏海南:相对来讲,这部分人的生活保障水平适当提高难度反而小一些。温家宝总理宣布把贫困救助线从1300元提高到2300元,我觉得这就是共产党的“劲”。原来只有4000万贫困人口,一提高变成了一个多亿的贫困人口,但我们党没有因为面子上的不好看而不做,还是想着真正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做这事。
东方早报:那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低收入职工呢?如何帮助他们?
苏海南:这也比较困难。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本身做的蛋糕就小,加上生产经营环境也不好,比如税负偏重、融资难或者成本高,这些使得它的生产的附加值很低,导致它确实没有太多的钱给职工加工资。所以首先是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杜绝拖欠克扣工资现象;再要改善它的生产经营环境,解决融资难,提高劳动生产率,让它们把蛋糕做大一点;在这个基础上再建立劳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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