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影响民族伟大复兴的五个议题(3)

俞可平:影响民族伟大复兴的五个议题(3)

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

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维持稳定、推进民主、实行法治、倡导公正,所有这些都是我们所要努力达到的价值目标。但所有这些价值都离不开活生生的人,只有与现实的人相结合,这些价值才变得有意义。国家的价值目标最终都是为了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人民群众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体。但是,在中国现实政治语境中,“人民”或“群众”不仅都是集体的概念,而且还是政治的概念。“人民群众”可以指任何个人,但任何个人都不能等同“人民群众”。哪些人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在具体的个人与集体的人民之间,存在着微妙而复杂的关系,深刻地体现着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辩证法。没有共同体的公共利益,集体成员的个人权利也就无从谈起;反之,如果共同体多数成员的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集体利益则必定是一种虚假的公共利益。

强调集体利益而淡化个人权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相应地,重集体而轻个人,在中国一直被当做一种美德。为了集体利益,不仅可以牺牲正当的个人利益,而且即使违法犯罪,也会得到人们道德上的宽恕。这种政治伦理观有许多积极因素,它肯定国家、家庭、企业、单位的作用,推崇无私奉献的美德,有利于培养爱国主义,防止极端的利己主义。但它也潜藏着极大的危险。它容易剥夺个人合法的正当权利,遏制人们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尤其是,当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时,掌权者会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谋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或者大规模地严重侵犯广大公民的个人权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个人合法的权利日益得到更多制度性的保障,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边界开始变得明晰。例如,“人权”正式进入宪法,保护人权成为国家的重要责任;公民概念受到日益重视,培育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成为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推进,为保障个人权利奠定了最根本的经济和政治基础。然而,任何事情都充满着矛盾。个人权利的张扬往往又容易轻视公共利益,淡化国家、家庭、社区、单位等集体意识。如何在新的现实条件下协调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正当关系,维护两者之间合适的张力,又成为一个新的紧迫议题。不少争论也因此而产生:在国家的责任清单上,是集体的公共利益优先,还是公民的个人权利优先?是集体至上,还是个体至上?是继续强调群众观念,还是应当更加突出公民意识?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如何界定,谁来界定?在中国理论界,围绕着这些问题人们提出了各不相同的主张,并且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政治思潮。

中共十八大报告努力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和协调。一方面,它继续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观点,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倡导公民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它又强调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倡导自由、平等和权利,欲“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无论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还是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这就要求政府和公民应当更加突出“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一种新集体主义利益观,在最大限度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增进集体的公共利益。

中国模式与普遍价值

中国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选择了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这条道路被称为“中国道路”,这种模式被称为“中国模式”。“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实质上就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一种战略选择,它是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应对全球化和现代化挑战的发展战略和治理模式。中国不应该也不可能去照抄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在这30年的探索和实践过程中,中国为了应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既取得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但是,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并未定型,还存在着许多挑战。

不可否认,在“中国模式”和“普遍价值”之间也同样存在着矛盾和张力。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把什么东西都贴上“中国特色”的标签,就会排斥人类的普遍价值,阻碍中国向世界学习借鉴先进的文明要素。反之,过分强调人类的普遍价值,否认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则会抹杀人类文明的多样性。

近年来中国理论界围绕“中国模式”和“普世价值”的争论,形成了针锋相对的所谓“中国模式派”和“普世价值派”,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上述偏向。“中国模式派”对中国模式全盘肯定,认为中国模式极大成功,可以推广。对普世价值则完全否定,认为普世价值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相反,“普世价值派”则完全否定“中国模式”,认为如果说存在中国模式,那也都是负面的,宁可不要。

中共十八大报告一如继往地强调“中国特色”,强调世情、国情、党情,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强调“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但十八大报告并没有因为强调“中国特色”而否认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首次将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人类共同的基本价值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素,提出“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在“中国模式”和“普遍价值”的问题上,我们要学会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法。一方面,不能认为人类只有一种发展模式,以普遍性否定特殊性;反之,同样也不能只看到特殊性,就认为根本不存在人类社会的普遍性,以中国的特殊性去否定人类的普遍性。强调中国特色或中国模式,并不否定人类文明的共性。人类社会存在着共同的价值,不能简单地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公正、尊严、幸福、和谐等人类的普遍价值,当做“西方的”或“中国的”。我们必须将中华文明与人类的普遍价值有机地融合起来,使中华文明进入人类文明的主流。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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