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幸福中国”描绘改革路线图(3)

用“幸福中国”描绘改革路线图(3)

政治改革从易做起求突破

政治改革怎么搞,争议、变数最大。我的观点是不求彻底,求渐进;不求过瘾,求可控;从易入手,求突破。

一是立即实行网络民主。网络已经基本做到言论自由了,但是管理不规范,随意封闭网站、屏蔽言论时有发生,应制订网络管理法,对于色情暴力、颠覆政权、分裂国家、制造谣言、人身攻击、传播病毒等言论、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除法律禁止之外,有言论自由,不得干涉。妨碍、侵犯言论自由的,按违法处置。县级以上政府都要设立网站,除发布政令外,应开辟专栏,吸收民意、接受投诉。政令出台前应征求民意。党政负责人可在网上与民众讨论对话。政府可设立网络信息、网络动态、网络建议,收集、反映民意,使网络成为党和政府同民众沟通的平台和桥梁。所有国策、法规、条例、规定出台前都要征求民意,出台后允许批评。中国网民人数已达5.38亿,中国的政治民主可以从网络民主起步。

二是党政领导人从基层到中央逐步实行差额选举,一搞差额就不一样了,候选人得发表施政纲领,光念稿子、说空话就不行了。选上了,下一屆开会就得述职是否兑现,没有得到多数票通过就下台。落选的就任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督党政一把手,发现违法乱纪查处后,他们可以经选举后替补。这就改变了党政一把手无人监督的局面。

政治改革叫了那么多年,一直不起步,从容易的做起,这是可行的思路。

法治与宪政是中国改革的最大难点

对于中国来说,法治更为重要。法治的口号早就提出,我们也出台了不少法规,但一个奇怪的现象,越讲法治,腐败越烈。什么是法治?法治的本质是限制权力,可我们的法治大都是治老百姓的,这样办事越来越难。怎么办呢?找当官的通融一下,什么都好办,权力腐败也就越来越严重。实行法治,一是立法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充分征求民意,由人大审议通过。二是司法、监察独立,前面讲的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督党政一把手,就是这个意思。由政法委统管公检法,对一把手负责的体制必须改变。

中国实行宪政的路更长。改革派高举宪政大旗,要求落实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保守派则依据宪法批判国务院先后两次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是“对国家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叛卖”。宪法规定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2010年在全国经营性总资产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已达27%与73% ,由此认为改革已背离社会主义。

这就必须修宪,问题是我们依据什么原则与理念来修宪?西方宪法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保障个人权利,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什么,至今没有明确的表述。传统社会主义强调:一是整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二是整体利益不是所有人的利益,是阶级利益至上;三是阶级利益由共产党代表,党的利益至上;四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进行政治统治;五是实行计划经济与公有制作为经济制度。改革开放,放弃了计划经济,在所有制问题上,开了一个口子,允许多种经济成份,不过这是初级阶段的政策,社会主义基本经制度是公有制。宪法也作过若干修正,加进了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些条文,但总体上是沿袭了斯大林社会主义的模式。于是这部宪法就被各取所需,用来作为坚持自己主张,反对对方的武器。其实深究起来,无论执政 当局,还是各派都有违选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实行选政?中国改革一直是违宪、护宪、修宪的过程。因此,宪政是中国改革的结果,而不是起点。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什么?经过200多年社会主义运动,苏联70年与我国60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应该有明确的回答。所谓社会主义就是让所有成员幸福的社会。作为价值目标必须是所有成员幸福,不是一部分人,也不是大多数人幸福,不能把一部分人,或者是少数人,排除在幸福之外。这就是说,应该保障每一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能因为少数人而非法剝夺;作为实际运行的结果,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让所有成员幸福,幸福还取决个体因素。以所有成员幸福作为最高价值,共产党的宗旨与政府的责任就是为民众幸福创造条件,不能侵犯和限制民众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就为修改宪法,实行宪政打下了基础。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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