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新论断解读观点大集锦(5)

十八大报告新论断解读观点大集锦(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的标题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一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二级标题中,表明我们党高度的政治自信,同时也指明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政治发展道路是一个国家政治发展所选择的路径和模式,它明确了政治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本要求、制度架构、重点任务等。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具有决定意义。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成功开辟和坚持的一条发展民主政治的新路。

从十八大报告和以往我们党的文献对这条道路的论述来看,这条道路的根本要求,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战略任务是以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制度架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条道路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制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王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这为推进协商民主明确了方向。

协商民主是我们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个论断提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对协商民主的高度关注。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第一次正式提出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概念。两种民主形式以及两种民主概念的提出,是近年来我国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重大创新。坚持协商民主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有助于拓宽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有助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有助于推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王骏)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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