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周久耕“天价香烟”事件

江苏南京周久耕“天价香烟”事件

回应要有针对性,不能答非所问、搪塞敷衍。目前有很多网络事件之所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并不完全是因为政府没有作出回应,而是因为回应内容与质询议题相差深远,顾左右而言他,不仅没有消除公众的疑问反而加深了人们的误解。

一、事件简介 

 

2008年12月10日,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一次媒体“吹风”会上,抛出了惊人观点:“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个别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楼盘进行查处“。此番言论于12月11日见报并经网络转载后,顿时在网民中引发强烈反响,直指周久耕对抗民意,为房地产商“托市”,并掀起了对其人肉搜索的大潮,曝出其抽天价烟、带名表、开名车等问题,随后江宁区委免去周久耕的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2009年10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久耕有期徒刑11年,没收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

二、事件进展及舆情发展综述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接受媒体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引发正处于高房价煎熬中的众多网民的强烈抗议,直指周久耕为房地产托市。

2008年12月11日,《现代快报》题为《怪不怪?低于成本价卖房要被查》的报道在短短12小时内被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新浪、搜狐、QQ等112家网站转载,该新闻迅速成为天涯、凯迪、西祠胡同等各大论坛的热门话题。尽管周久耕自称这种规定是“对老百姓负责”,但超过85%的网民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只是“掩人耳目”,该举措实际上是“宫商勾结”,最终目的是维持高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一时间,周久耕被推到了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8年12月11日,网友发帖呼吁对周久耕展开“人肉搜索”。 2008年12月14日,网友发帖称,“周局长一条烟抵下岗工人 3个月低保。”配发照片注:“‘南京九五至尊’,一条1500元 !”     

12月15日,网友发帖指认周久耕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

2008年12月17日,网友发帖称周久耕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周久耕儿子是建材商。周家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强大的网络“人肉挖掘机”不断曝出周久耕的贪腐行为: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南京九五至尊”香烟,戴名表江诗丹顿,开名车凯迪拉克,弟弟是开发商,引起网民及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送其“天价烟局长”、“久耕托市”、“史上最牛房产局局长”等多个极具讽刺意义的称谓。

面对网上舆论鼎沸,周久耕本人及江宁区选择了以沉默对待,既不回应,也不接受采访,致使炒作进一步蔓延。越来越多的网民加入到对周久耕的人肉搜索当中。很快,网民讨论的关注点从周局长的香烟扩展到了衣服、手表等其他生活用品,并将周久耕2007年以来在多干场合所戴不同名表的照片排列贴出,以证明其生活奢侈。

12月16日,《四川新闻网》以“局长抽的烟,高,实在是高”为题报道了该事件,12小时之内,全国各大网站转载该新闻达154篇,并迅速进入各大网站新闻排行的前3名,网民新闻跟帖评论达38000余条。新闻报道的出现使该事件影响呈几何级数上升。关于该事件的炒作从论坛延伸到网站,从网络媒体延伸到传统媒体。

12月17日,一篇题为“周久耕局长周久忠经理人肉搜索新进展”的帖文再次引起轰动,该帖综合网上搜集的各方证据,最后得出结论:南京天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总周久忠是周久耕的弟弟,一夜之间成为各大论坛的热点。网民在热议之余还贴出了周久忠的照片。

12月18日,四川新闻网以《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友曝其弟为房产老总》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该新闻迅速占领各大网站新闻排行榜的榜首。

至此,网民关于周久耕“官商勾结、抬高房价”的猜想被基本勾勒成形。而此时,周久耕本人及江宁区依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2008年12月18日,南京市纪委“l0号接待员”在记者电话采访中首次回应:因消息来自网络,纪检委并不相信网上的信息,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周久耕有任何违纪问题,偶尔抽一包“九五至尊”香烟,尝尝鲜有何不可?

2008年1 2月1 9日,《成都商报》一篇题为《南京市纪检委:网络不可信,不会调查》的报道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称,市纪委“10号接待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络消息不可靠”,“偶尔抽一包‘九五至尊’有何不可?”,“纪委不会凭几张网络照片就调查周久耕”。这些言论引起网民的强烈反感,许多网民批评纪委工作不力、监管缺失。

同样是12月19日,四川新闻网一篇题为《最牛房产局长遭调查:抽天价烟开凯迪拉克车》的报道中称,一位曾在江宁区政府工作的公务人员表示,“江宁科级以上干部抽这种烟,很普遍,没什么好炒作的”。该言论一出,网上哗然,网民认为这句“大实话”道出.了官场的腐败程度之深。

这两次轻率表态使网民开始对纪委甚至对整个干部监管体制表示不满,为以后的进一步炒作埋下了隐患。

1 2月1 9日,由江宁区纪委委、宣传部、政府办三部门出面向媒体表明了江宁区回应“房产局长事件”的新闻稿。首次回应表示目前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因降价销售而受处罚,对于网络上所反映的对其个人廉洁方面的质疑,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者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0日,媒体在重要版面刊发,各大网站快速进行了转载。尽管这是一个迟到的回应,但依然取得了较好反响,网民对该事件的关注度有所下降。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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