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要斩断利益黑手

政府采购要斩断利益黑手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并没有做到物美价廉,特别是协议采购的价格与公众期待相去甚远,不仅没有价格优势,甚至比市场平均价更高。(2月25日,中国经济网)

政府采购走在了“市场规则”之外,运行在《政府采购法》的“权力”之中。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国先后颁布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用以约束政府的采购行为,防止铺张浪费,节约公共资源。但社科院《法治蓝皮书》的吐槽,着实又让社会惊诧。公众苛责着的三公消费,在官员的官话中依然半遮半掩,没有想到权力之下还有这么一项庞大的开支。社科院的这份吐槽表明,政府采购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且已经肆无忌惮,不仅违背了法理,还扰乱了市场秩序。从现实意义上看,政府采购已经是社会资源浪费的黑洞。

这是继三公消费之后,又一项庞大的政府开支。这笔开支更应该去“权力”化,更应该公开、透明。

政府采购违背市场规则,是官商勾结的结果,是中饱私囊后的一杯社会苦酒,不但造就了一批贪官,还极大的破坏了社会肌体,抹黑了政府公信。权力人员的吃拿卡要,官商之间的行贿受贿,在很大程度上贯穿于政府采购中。政府采购不能做到物美价廉,失去了价格优势,甚至采购价格还高于商品市场价,自然也就不难理解。政府采购,本应该是社会资源的再次发挥、再次有效利用。如果因为权力监管的缺失,而使之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平台,当值得深深反思和警醒。

为政府理财,为国家负责,应该是《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出台的基本依据。但从事实的结果看,这套完整的体制建设似乎漏洞百出。“阳光采购”也在统一的采购平台上大幅瘦身,利益的黑手并没有因为制度而不黑。笔者以为,在各地的统一采购平台上,有几个关键环节并没有做足“体制”的文章,才导致了政府采购黑洞的形成。首先就是信息公示,第二是监督检查,最后是货物验收。清除政府采购的暗角,广泛接受监督和检查,才可以货真价实、明明白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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