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新语】054: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

【之江新语】054: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

摘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欢迎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过运用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新闻舆论部门的同志要遵守新闻纪律,做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鼓劲帮忙而不添乱。

【编者按】2003年2月25日,浙江日报头版多了一个特色栏目——《之江新语》专栏,署名“哲欣”,而“哲欣”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所用的笔名,取“浙江创新”之意。2007年5月,这些文章集结出版,书名《之江新语》。

本网将陆续转载,以飨读者。

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欢迎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过运用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新闻舆论部门的同志要遵守新闻纪律,做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鼓劲帮忙而不添乱。特别应注意不报假新闻,不炒作可能引发各类事件的所谓热点新闻。要不断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围绕中心抓好重大主题报道,提高舆论监督水平,改进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健全这方面报道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牢牢掌握新闻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新闻舆论要唱响团结稳定鼓劲的主旋律,及时准确地传播党的声音,积极有效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形成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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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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