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1961年遇到大挫折,经过大调整后,经济有所恢复,接着又发动“文化大革命”,给国家民族带来大灾难。这一系列背离毛泽东思想的,急于求成的“左”的理论和路线之所以长期难以纠正,我以为这与我们党从延安时期起就确立的党的指导思想和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制度有密切关系。这两点历史经验教训,当今非常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牢固记取,提高认识,切实改革。
第一,先说党的指导思想。如上所述,七大党章规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这样以正处于年富力强时期健在的领导人命名的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如前所述,马克思和列宁生前都反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这种提法;即便1939年苏共党章写明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斯大林也不敢写上马列主义与当前实践之统一的斯大林主义或斯大林思想为指导,尽管斯大林实际上是以自己的思想为指导。斯大林是用“托古改制”的方法,即打着马列主义旗号,实际上贯彻执行自己的思想。我们党树立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固然有便于统一全党思想、起过促进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尽快取得全面胜利的积极作用,但是又起过助长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助长毛泽东个人唯我独尊、骄傲自满的消极作用。所以他到1953年时提出要提前结束新民主主义,要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那就没有必要经过党中央全会和党代表大会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全党必须遵照他的指示照办,连党中央第二把手刘少奇主张“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都受到他的公开批判。
如果七大党章写明:中国共产党以共产主义与中国实际之统一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那就更为精确,更要好得多。如果这样表述有三个好处:首先,去掉任何个人色彩,既不提马克思、列宁,也不提毛泽东;其次,只突出理论指导,即以共产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为指导;最后,既然明确以新民主主义理论为指导,那么要改变新民主主义理论,要提前结束新民主主义就要全党认真讨论,由党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不能由一个人来定夺。这里还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1945年确立了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然而到1956年9月中共八大制定党章时,因受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错误的启迪,在新党章中已删去毛泽东思想,只写中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即便这样,由于毛泽东再次连任党中央主席,他依然大权在握,依然以他个人新的思想为指导,依然按照他的思想办事。以至1957年以后他所犯的一系列错误得不到改正。1969年中共九大党章又写上中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在这里,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分列为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是为了表明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所以,九大党章把毛泽东思想升格了,把毛泽东思想界定为“在帝国主义走向全面崩溃,社会主义走向全世界胜利时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1973年中共十大和1977年十一大的党章,仍然沿用了1969年中共九大党章的提法。
第二,再说党的领导制度。我们党从二大起连续三个党章,都是规定党中央委员会设委员长。从1927年四大起修改党章,仿照苏共,把委员长改称总书记。1928年六大党章未写明党中央设总书记,理应仍然是沿用总书记。1931年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后,先后由博古、张闻天任总书记。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前,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稼祥在政治局会议上传达共产国际总书记季米特洛夫的指示:中共在“领导机关中要在毛泽东为首的领导下解决。因此六中全会后已经由毛泽东主持中央工作。当时总书记张闻天曾经向毛泽东几次提出要他接任总书记,他都没有接受。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张闻天主动要求到陕北和晋西北做农村调研工作,完全脱离了总书记的领导工作。于是在中共党史上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即毛泽东自1938年11月后已经是党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第一把手,却没有总书记这个职称。此事一直延迟到1943年3月之前。也就是说在1938年11月至1943年3月之间长达4年4个月之久,毛泽东在党中央并没有第一把手的正式职称。
这个看似细节的问题,我查过多部中共党史论著和毛泽东传记,对此都讳莫若深,避而不谈。主要原因大概是缺少原始确凿材料。看来只有从心理分析着手,才能解构揭秘。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毛泽东不喜欢总书记这个职称。他认为总书记这个职务表明要掌管很多具体事务,易陷入繁文缛节。况且他自1931年11月27日当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后,人们多称他为“毛主席”。即便1937年苏维埃共和国已经改为陕甘宁边区,但是毛泽东自1936年10月起出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人们还按习惯称呼他主席。如果他要当时总书记,岂不还要改变称呼。可是中共党章历来没有规定党中央委员会设主席职务,所以当时他就不可能当上主席。好在1937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决定,成立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并且推举毛泽东为主席。他想可待七大修改党章时规定党中央设主席一职。然而因抗日战争形势紧张,七大被迫一再推迟,1941年发生皖南事变,国共两党又增加摩擦与斗争。所以毛泽东想从1941年起先开展整风运动,使全党统一思想,端正作风。1943年春整风运动取得重大成效,经过政治局和书记处核心领导人酝酿沟通,想出了新方案。在3月16日和20日政治局会议上决定调整中央领导机构,不设总书记一职,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并且赋予毛泽东在书记处内最后决定权。中共中央设政治局和书记处本来都是仿行苏共体制。苏共中央政治局从未设主席,书记处从1922年4月起设总书记,也从未设主席;因此中共中央以往政治局也从未设主席,书记处也是设总书记,从未设主席。现在选举毛泽东为政治局主席和书记处主席,这是史无前例、别出心裁的创举。一个人同时担任党中央核心机关的两个主席,这在整个国际共运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在当时各个抗日根据地和国民党统治区以及敌占区党组织十分分散的情况下,为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种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起过积极的历史作用。
到1945年召开中共七大时,一方面党章规定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另一方面党章规定党中央委员会设主席。6月19日七届二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党中央主席,同时又兼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8月23日政治局扩大会议又决定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至此,毛泽东在党中央身兼四个主席。1949年10月建国之初,毛泽东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集党政军三大权七个主席职位于一身。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如前所述,斯大林在苏联和国际共运中带头实行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毛泽东在复制这“三制”方面都超过斯大林。斯大林实行个人集权制只担任一个总书记和两个主席(人民委员会、后改为部长会议主席和国防委员会主席),即党政军三大权三个职务,毛泽东掌握三大权却有七个主席职位;斯大林个人集权凌驾于中央政治局之上,还从未解散过政治局,毛泽东在“文革”初期竟用中央文革小组取代政治局发号施令。
斯大林终身制只到73岁,毛泽东却达到83岁;斯大林只指定过一个接班人(即曾担任过他秘书的马林科夫),毛泽东却先后指定过四个接班人。这种权利过分集中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使得领导人晚年的错误长期难以纠正,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重大损失。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纲领性文件中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和国家、对他个人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正在努力改正党的国家领导制度权力过度集中的种种弊病,同时我们党从1982年十二大以来直至当今十八大的党章,都依然肯定毛泽东思想在历史上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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