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1939年起苏共规定以马列主义作为党的行动指南
最早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明文规定作为党的指导思想,起源于1939年3月苏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3月20日大会闭幕前一天,通过的新党章第一段写明:“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作为自己工作的指南。”如前所述,“马克思列宁主义”本来是1924年共产国际五大就提出的,为什么1925年苏共十四大、1934年苏共十七大两次制订新党章都没有写上以马列主义为指导,而是在事隔15年之后的十八大的党章中才第一次明文规定把马列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呢?我手边保存一本1951年8月人民出版社初版的原苏共中央书记日丹诺夫在十八大上作的报告《修改联共(布)党章》。日丹诺夫在长篇报告中并未正面说明新党章为何要破天荒第一次写上以马列主义理论作为党的工作指南,然而他却从侧面透露了新党章这样写法实际上是在强调党要以斯大林发展了的马列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
他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党是社会革命底党,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理论底坚固基础上生长起来的。它的纲领、策略、组织原则,是建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花岗石般的基础上的。”“斯大林同志无论在理论思想体系和策略方面,以及在把我们一切组织工作纳入科学轨道的问题方面,都进一步发展了列宁所提出的关于党的组织学说的基础,用新的原理和新的法则充实了关于党的组织学说,把布尔什维主义底组织科学向前推进了,因而武装了党和工人阶级来实现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全世界历史任务。”“斯大林同志在党的组织建设问题上,以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底辉煌范例教育了党。”“斯大林同志在这一切问题上都用英明和锐敏的指示来武装了党,这些指示是对布尔什维克组织理论宝库的最丰富的贡献,并且是行动底指南。”这里所引用的最后一句话泄露了天机,可见1939年苏共十八大名义上确立以马列主义理论作为党的工作指南,实际上是以斯大林主义理论作为党的指南。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卡冈诺维奇在十八大上的发言说得更加明确:过去我们讲列宁主义够多了,现在该讲斯大林主义了。苏共中央委员、莫斯科市委第一书记赫鲁晓夫于1936年12月1日在关于苏联新宪法的讲话中就已经指出:“我们的宪法就是在世界六分之一土地上取得胜利的马克思列宁斯大林主义!毫无疑问,马克思列宁斯大林主义一定会在全世界取得胜利。”可见苏共不单独提出以斯大林主义作为党的工作指南,而只提出以马列主义理论作为工作指南,其本意并非高举马列主义旗帜,而是要突出以斯大林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斯大林主义这种说法是把斯大林主义提高到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并列的高度,而且把三者溶为一体,这是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登峰造极的表现。
问题不在于党章上是否写明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关键在于如何完整准确理解并且结合实际切实运用马列主义理论。在列宁执政时期(1917~1922),党章上并未规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工作指南,然而列宁确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自由解放的科学理解,在执政的实践中切实运用马克思主义,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真理,改正错误,依靠群众,开拓创新。列宁主义可以说是探索由俄国带头实现社会主义进而推进世界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认定社会主义将首先在英、法、德三个发达国家取得胜利。列宁认为落后的俄国可能在世界资本主义包围中一国逐步建设社会主义,如果不能推进东西方一批国家也走上社会主义道路,那么在苏联一国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然而斯大林从20年代末起却提前结束了列宁晚年推行的新经济政策,急于向资本主义全面进攻,急于消灭各种私有制,到1936年宣布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正是在1939年十八大上又急于制定了从社会主义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工作纲领。可见十八大党章第一次写明以马列主义理论作为行动指南,然而十八大制定的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工作纲领就背离了马列主义理论。斯大林不仅推行急于求成的过左路线,阻碍社会生产力健康快速增长,而且塑造权力过度集中的党政领导体制,带头实行个人集权制(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加强以党代政制、等级授职制和高干特权制,形成高薪特权官僚集团,压制人民民主自由,以人治、党治取代法治、自治,助长大俄罗斯主义势力,加深民族矛盾,思想保守僵化,拒不进行改革,对外封闭、与西方对峙对抗,拒不实行开放,以吸纳世界文明新成果。所有这些路线、体制和方针政策都是背离马列主义理论的。
不仅1939年苏共十八大党章规定的以马列主义理论为工作指南,实际上是以偏离了马列主义的斯大林主义为指导,而且以后苏共历次修改党章表面上都是规定以马列主义作为工作指南,实际上也都是以偏离了马列主义的新领导人的思想为指导。在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1953~1964年是以赫鲁晓夫主义为指导,1964~1982年是以勃列日涅夫主义为指导,1982~1985年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执政时期过短,尚未能形成安德罗波夫主义、契尔年科主义,1985~1991年以末任总书记的戈尔巴乔夫主义为指导。尽管在苏联的正式文献中从未使用过斯大林主义、赫鲁晓夫主义、勃列日涅夫主义、戈尔巴乔夫主义或这些人的思想、学说和理论等词汇。很有意思的是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制订了两个党章;1986年苏共二十七大的党章还写明:“苏共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遵循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而在1990年苏共二十八大的党章中虽然字面上还写明:苏共“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紧接着却指出苏共“以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为自己的目标。”可见,到1990年苏共举行最后一次代表大会时,已经改旗易帜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转向社会党的民主社会主义。结果加深了、激化了国内历史积淀下来的多种社会矛盾,终于造成1991年苏共亡党和苏联覆灭。由上述可见,苏共自1939年起虽然党章写明以马列主义作为自己行动指南,可是在长达半个世纪中始终在很多方面背离马列主义。斯大林主义、斯大林模式、斯大林路线、斯大林体制、斯大林战略、斯大林方针、斯大林作风等等代代相传,一再延误改革开放,讳疾忌医,沉疴宿疾蜕变为绝症,严重脱离人民大众了。长期的“左”促使后期转向右的方面,先“左”后右,导致亡党亡国,终于使苏共和苏维埃国家都被广大人民抛弃了!其历史教训是异常深刻的。
二战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东欧八国,从50年代起也大都把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党章。例如1952年捷共党章第一条规定:“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自己行动的指南。”1954年波兰党党章前言写明:“波兰统一工人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到1986年捷共新党章还强调“党在自己的工作中,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学说,这一学说是党的政策和日常组织工作的基础。”同年波兰党的章程也重申:“波兰统一工人党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并根据波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体条件的要求,贯彻该理论的原则。”然而由于这八国都被迫在不同程度上照搬苏联模式,在很多方面背离马列主义,所以拖延到1989~1992年间也大都像苏共和苏联一样覆灭了!唯一保留下来的仅有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它原是捷共的一个地区性组织,现在还坚持马克思主义,但是不再提列宁主义,约有7万多党员,是议会第三大党。资本主义世界的各国共产党50年代以来也有不少党规定以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例如,日共在1955年通过的新党章中规定:“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运用到日本的历史和现实中去,并和日本革命运动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日本革命的理论,同时,以此为行动的指针来推动我们日本的革命活动。”美共在1987年公布、经2001年美共二十七大修改的党章中还写明:“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葡共2004年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也规定:“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基础。”印度共产党在2002年十八大修订的章程序言中写明:“马列主义的科学是指导建立这一新的社会主义制度道路的必要前提。”阿根廷共产党1986十六大通过的章程在开头原则声明部分写明:“以科学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指南开展活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长期实践证明:各国共产党只写明以马列主义理论作为行动指南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未能完整准确理解并且结合本国实际切实运用这个理论,如果以背离马列主义的,有严重错误的理论为指导,那么,革命和建设还是可能会遭到严重挫折和最终失败的,苏联和东欧各国的剧变就是实例;如果只是在书面上表明以马列主义为指导,而未能总结本国实践经验,进而形成有本国特色的更为具体的理论作为行动指南,那么本国的革命斗争还是难以取得重大成就的,当今资本主义世界很多共产党还在艰苦卓绝地不懈探索就是实例。从2002年中共十六大至当今十八大,党章中写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都有一小段共155字的简要说明,指出马列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这就表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还必须结合本国实际才能开拓适应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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