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要硬,重拳整治
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基层声音】网友“银河9918”:治理“三公”消费不能只制定制度,关键还要提高执行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好的执行力更重要。
【代表建言】代表们说,只要监督有力,强化责任追究,治理“三公”消费就能够取得实效。
“只有加强监督,才能让制度在阳光下操作,经得起时间检验。”邱光和代表打了个比方,“在公路上,交警就充当了监督者的角色,一旦发现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能够立即处理,确保道路通畅。同样在治理‘三公’消费上,人大、媒体和社会公众都是监督者。政府要创造条件,让各种监督有效运行,发挥作用。”
薛少仙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人大的审议监督力度,“人大可以就预算和决算问题针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三公’经费,提出询问和质询,并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增加针对‘三公’经费的专门审计内容。”监督之后要有结果,不能不了了之。不少代表提出,要把违反财政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纳入问责范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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