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遭遇逼税 中国需尽快修订“2”号文(5)

跨国公司遭遇逼税 中国需尽快修订“2”号文(5)

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的数据显示,跨国公司每年的避税活动给中国造成300亿元的税收损失。

2008年的数据显示,美国通过反避税调查查补的税款是100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仅有7亿美元。

宣讲家评论:尽管我国目前针对反避税制定的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达到28项,各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操作指引或指南会达到几十项,但是我国反避税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我们将在各个部分的内容中提出我们的建议。而国税函[2012]111号一文中曾明确:2012年总局将进一步细化受控外国企业管理、一般反避税管理、避税港避税的具体操作程序等内容,尽管目前我们并未看到这三个具体操作程序的有关草案或征求意见稿,但是从2012年已经结案的一些反避税案例我们可以推断总局国际司反避税处已经在着手起草这些操作程序。我们的总体建议是:尽快修订完善2号文,出台特别纳税调整的各项实际操作程序,以给税务机关反避税人员、纳税人及中介机构等提供明确而透明的反避税操作指引。而目前亟待税总出台的政策法规包括698号文的补充规定、非居民企业及个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操作指引、关联企业股权转让定价的操作指引、双边/多边预约定价安排操作指引、一般反避税管理操作指引、成本分摊协议操作指引等等。

(原标题:跨国公司遭遇逼税,中国反避税空间大难题多)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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