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大会讲话(3)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大会讲话(3)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社会工程、民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最根本最关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的作用,总览全局,统筹谋划,整合力量,全面推进。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和创森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四级书记”抓生态的领导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林业生态建设和创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作为检验干部工作能力、提高干部认识水平、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和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研究、解决林业生态设和创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重点放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林业生态建设任务方面,切实强化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责任落实要到位。2013年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之年,当务之急就是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市创森指挥部要尽快将今年的林业生态建设和创森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时限和进度,逐项分解落实,并实行目标管理,市、县、乡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同时,要将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以及绿化基地建设任务一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制定验收考核办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协调督查,严格奖优罚劣。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两办”督查室、市创森指挥部要切实履行督查职责,严格对照分解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标准,加强跟踪督查,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资金投入要到位。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资金保障是关键。按照省政府关于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要求,省级按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98%,市级按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88%,县级按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25%进行安排。各级政府要下定决心,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尽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确保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从2013年开始,要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绿化占用耕地的每亩每年奖1000元(市级财政600元,县级财政400元),连奖三年;林邓线两侧及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山脚线以南范围的绿化占用耕地的,每亩每年奖1000元,连奖三年。同时,对于在“创森”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除市委、市政府授予奖牌外,还要给予资金奖励,县市区政府50万元、其他单位5万元。

(四)宣传发动要到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围绕其在实现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家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生态、支持生态、建设生态的良好舆论氛围。市创森指挥部要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列为示范县,将每一个工程实施好的地区作为示范工程,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同时,要深入宣传绿化基地建设的示范带动成果,使各阶层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各项活动中来,不断让良好的生态环境体验转化为支持转型示范市建设的动力。

(五)协调配合要到位。在林业生态建设和创森工作中,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职责,大力推进义务植树、部门绿化等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林业生态建设和创森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划搞好各自责任区的生态建设,群众组织、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和组织力量,汇成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同志们,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城市森林,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声,更是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让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万众一心、开拓奋进,坚定不移地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战略,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建设一个繁荣富强、山川锦绣的美丽******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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