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群众工作法引领农村发展(2)

“六要”群众工作法引领农村发展(2)

二、“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内容

“六要”群众工作法的根本要求是服务群众。党组织“要引领”是核心,村民“要知道”是基础、“要参与”是前提、“要作主”是关键、“要监督”是保障、“要满意”是目的。具体做法是:

1、核心一一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里的重大事项,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民自治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村党组织在农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核心。具体操作是:按照“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六个步骤,对村里的重大事项提议环节,党组织集体研究;民主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党组织把关审查;民主决策环节,党组织有效引导;监督、测评环节,党组织强化管理,保证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体现到“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全过程。

2、基础一一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经村“两委”确定后,向村民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基础。具体操作是:村“两委”通过制定党务、村务公开目录内容,将新农村建设规划,村财收支、村干补贴,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置、公益性项目及工程招投标,林地承包、土地征用及补偿、宅基地分配,救灾救济款物、计划生育、农村低保,评先评优等纳入公开内容,按照事务性质,采取“上到公开栏、下到议事点、发到联户代表、送到户代表”等形式随时公开或每月公开、季度公开,做到每件村级事务以两种以上形式公开,实现村民对村务的知晓率100%。

3、前提一一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在事前事中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村民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保障村民的参与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前提。具体操作是:通过户代表议事点、向农户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疏通民意渠道,必要时村民可直接或通过村民代表、联户代表、户代表向村“两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关键一一村里的事村民要作主。坚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重大村务由村“两委”根据村务性质组织村民采取相应形式进行讨论决策,确保村民的决策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关键。具体操作是:对村里的重大事项,经村党组织集体研究提议,交村“两委”会讨论商议、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党建工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评优评先等日常事务,由村“两委”讨论决策;属于新村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集体财产处置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事项等,由村委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联户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讨论决策;属于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及其他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等,由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策,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票决。

5、保障一一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形式,鼓励和引导村民对村里的事进行监督,保障村民的监督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保障。具体操作是: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理事会和联户代表、户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按照有关事项指定具体监督责任人,负责对相关村务的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并在公开栏和信息栏公布结果,收集、反馈村民的意见建议。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村民意见,适时召开村务听证质询会,让村民了解相关情况,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党员群众可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目的一一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把对村干部的评价和村务实施结果的评价交给村民,保障村民的评判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目的。具体操作是:采取 “一事一测评、半年初评、年度考评”等形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联户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对村干部和村务实施结果进行测评或考评,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测评或考评情况,将测评或考评结果与村干部奖惩、报酬和职务调整挂钩。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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