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新闻了。拒绝农民工入内的公厕管理者或所有人,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嫌一部分人弄脏了厕所,又或者嫌有人把公共厕所当成了免费澡堂。对承担打扫任务或者水电成本的人来说,这样的顾虑或许有一定道理,但既然是面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却独独用红色标语的形式,拒绝一部分人入内,那这种歧视给他人带去的难堪,照见的唯有拒绝者的自私和冷漠。
城市接纳外来农民工,因为只有他们愿意干那些最苦、最脏、最累的活。但这种接纳,不应该只是出于城市的需要,更意味着我们该给他们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以回报他们的付出;意味着在他们的某些举止不符合公共生活规范时,我们有义务善意地提醒并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改正,以便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而不是生硬地将他们拒之门外。
想起了那些在地铁或公共汽车上,明明有空位,却宁可蹲着也不愿落座的农民工们,他们该是在城市里遭受了多少斥责、拒绝和白眼,才有了这样担心弄脏座椅、给他人带来不便的“自觉”。农民工已然有了“主动让步”的卑微,我们又怎么忍心在这卑微上再踏上公然歧视的一脚?
有市民提出了更温和的解决问题方式,希望这能给业主带去一些帮助。其实,素质不是体现在身份上,当然也不只体现在会不会弄脏厕所上,而更体现在能否善意、宽容、平等地对待他人,尤其是弱者上。
根据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规定,居民被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在改革开放以前,人口并不能自由流动,在传统体制下,农村人口转入城市是在统一计划条件下进行的,未按照计划转入城市者被称作盲流,受到严格管控,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管控依然存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一直受到歧视。
建国后中共制定第一部宪法时,毛泽东就不同意将迁徙自由写入宪法,他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那儿,得有制度;城里人就是城里人,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不能随便来回移动。
1950年代初期,每年都有大量农村贫困人口流入城市,中央政府数次发布指示,要求限制农民进城,这种限制到大跃进时更加严格,与之相适应的是出现了截堵、收容等制度。图为1990年,深圳吸引全国各地人才涌来寻求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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