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县域“一把手”变为“一霸手”

别让县域“一把手”变为“一霸手”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在县级行政区域中,政府或政府部门的“一把手”,是区域内人、财、物、信息等资源的支配主体。他们作为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当家人”,对治区的事情大多拥有牵头领导权、策划动议权、拍板决策权、指挥调度权等权力,这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但如果对这些权力不加约束,则有可能形成“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的局面,变“一把手”为“一霸手”。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一把手”们经常承受着较大的工作压力,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诱惑。能否正确区分公私界限,保证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自觉抵制诱惑,直接影响到县域治理能否廉洁高效。因此,在县域治理中,要切实从廉洁和绩效等方面对“一把手”予以监督,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把手

实践中,对县域“一把手”的监督存在诸多困难,原因何在?一是县域“一把手”权力运作缺少规范,透明度较低,导致外部无法监督。一些地方过分强调“一把手”的作用,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客观上导致权力集中于“一把手”,使得“一把手”的意图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直接转化为组织意图,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行动依据。二是现阶段针对班子“一把手”人财物以及重大决策方面的权限的监督,多为粗线条的规定,缺少对“一把手”违反制度应如何处罚的硬性规定。三是无论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还是自下而上的监督,长期以来受“权力至上”等“官本位”观念的干扰,有章不循、执纪不严问题比较突出。因此,监督县域“一把手”,需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等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的多元长效监督机制。

协调联动机制。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减少监督阻碍,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

完善财产申报机制。把领导干部(县处级副职以上)的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列入申报内容,将财产申报制度与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合并,明确查阅和调查核实报告材料的条件、主体以及责任追究方式等。

设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认真分析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让其无论在岗长短或进退之间都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