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禁售“天价烟”挡不住腐败消费(4)

【案例】禁售“天价烟”挡不住腐败消费(4)

城禁售式反腐是病急乱投医

应该踏踏实实的从制度建立上来反腐,完善惩防体系,推进制度建设,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来实现反腐。

据《法制日报》报道,中秋国庆两节将至,鉴于一直以来“天价烟”的定位乃是礼品和公款消费市场,长沙市为解决“天价烟”与腐败的孪生关系,采取了全城禁售“天价烟”的举措,规定辖区内不得出售超过千元一条的香烟。而据报道,全城禁售天价商品反腐的做法,也并不是长沙首创,仅禁售天价烟的规定,就有重庆、南京曾经出台过。

但是这种通过禁售等对市场经济干预的手段,笔者认为并无甚功效。因为纵然天价烟没了,天价酒还在,天价酒没有,还会有天价茶叶、天价睡衣、天价枕头、天价手机。腐败不息,高价不止,子子孙孙无穷尽。只禁一个,又能起到多大的效果呢?

而且这种简单的禁售反腐显然是归因错误,把事件现象当作了事件成因,妄图通过本末倒置的方法,去简单粗暴的解决事件现象,怎么可能?要知道,腐败才是导致天价烟、天价酒等天价商品存在的根源,而不是天价商品导致了腐败。所以只要这部分送礼的市场还存在,纵然天价烟没了,其他商品也会快速跟上。这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因此腐败还在,天价商品根本不可能靠禁售约束得住,禁售也同样无法反腐。

不仅如此,禁售还有破坏市场自由秩序的嫌疑。我们需要转型的不只是经济,还有政府。政府应该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做、什么多做、什么少做。就禁售这样的市场干预手段来说,恰恰是政府应该少插手的范畴。需求决定了生产,生产带来了消费,我们却非要无视需求的压抑消费。而不管是出于多么好目的,市场干预都不应成为常态,因为其很有可能会成为在市场竞争中拉偏架、地方保护、故意打击某企业的借口。

此外,环顾各类禁售我们应当看到,这种简单的行政指令往往没有什么好结果。不仅上世纪美国的禁酒令落了个地下酒吧猖獗不得不草草收场的结局,南京、重庆两地的禁售天价烟的规定也早已名存实亡,因为我们不可能组织出足够的人力物力去长期检查规范。所以违背需求的禁售往往结果就是禁售失败、政府公信力受挫、并滋生新的社会问题。

应该踏踏实实的从制度建立上来反腐,完善惩防体系,推进制度建设,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来实现反腐。

诚然,当前腐败问题非常严重,发案率高、涉案金额高、腐败分子级别高、查处难度高都困扰着我们的纪检部门。但我们也不能因此乱投医,头重脚轻的妄图简单去解决腐败。而应该踏踏实实的从制度建立上来反腐,完善惩防体系,推进制度建设,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来实现反腐。解决腐败问题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鼓励地方政府在反腐的手段上有多样化的尝试,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不动制度的绣花式反腐只能是隔靴搔痒,仅能为年终总结添些创新罢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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