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

核心提示: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但是,宪政应该在政治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之后。比如,通过政改,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党同一府两院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同一府两院的关系,理顺了,廓清了,然后用宪法把它记载下来。

今年的“两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巨大进步。民主是人类的共同追求,而一个国家如何实现民主则与国情、历史、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在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时候,科学而又深刻地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成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发展目标。由此,我拟从四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行探讨:一、政治发展以及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概念;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容或者说鲜明特点;三、坚定不移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四、执政党必须提高领导人民群众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能力。

                               政治发展以及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概念

一般地说,政治发展可以理解为一种政治系统在特定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下,按照某种政治价值共识,向更合理、更进步的政治系统变迁的过程。通常来看,政治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要素:一是公民成为政治活动的主体,公民自由、平等、民主、法制的理念和政治参与的意识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政治活动的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政治体系的能力不断增强,政令通畅,能够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三是政治体系内部的组织结构合理,功能高度的专门化,并且各个机构之间能够保持相互协调、互为促进,达到较高的一体化水平。

政治发展道路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政治变迁中的目标和路径。走向民主、法制,这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普遍要求,但是不同国家走向现代民主、法制的途径和道路却由于各国的国情,而不完全一样。比如,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他们高扬着“主权在民,权力制约”的民主旗帜。可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欧美这些主要国家,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和制度模式,从来都不是千篇一律、完全雷同的。同样是代议制民主,英国就是君主立宪制,直到今天仍保留了一个女王。美国、德国、法国就是典型的民主共和制。同样是民主共和制,美国就是三权分立下的总统制,法国则是半总统、半内阁这样一个政治制度。原因在于各国的历史、传统、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文化背景的差异。在法律制度上也同样如此。英美遵循的是以判例法为主要导向的英美法系;欧洲大陆则是以成文法为指导的大陆法系。由此说明:在民主、法制建设上,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其所走的道路以及建构的模式,也是各有差异的。

在政治发展全部庞大的任务中,民主与法制是其主要的任务。

民主可以理解为,在坚持“主权在民”的原则下,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公共决定的社会活动机制。另外,与民主相对应的,政治发展的又一主要任务是法制。现代法制毫无疑问是以民主作为内容,因此法制是民主的一种具体的实现形式和制度规范。法制的意识就是指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治理必须依照法律进行。

对于民主,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一是价值层面;二是体现民主外延的制度与活动层面。

首先来看:民主的价值层面,即民主的价值理念追求。其主要包括:主权在民;自由和平等;多数决定的原则;遵守程序。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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