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煤矿环境污染源治理的建议(5)

关于我国煤矿环境污染源治理的建议(5)

突出“实质与综合:的有机结合,它不仅仅是真对煤矿危害治理研发上,它能应用到各项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项政策,各位官员、领导,各规律制度等方方面面。就是要从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煤矿污染源的治理工作,治理进程,治理政策的出台,齐心协力,同抓共管来保证煤矿污染源的治理,我相信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里,无论中国还是世界各国均在环境保护各领域是研发、投资、创效热点,开发热点和产业、行业亮争热点,评论热点,报道追踪热点,煤矿灾害治理难点、重点肯定会是一样的结论。

六、研究表明:煤矿危害、污染如下:

(一)矿井危害:(灾害)

1、瓦斯气危害;

2、矿井水危害;

3、矿井顶板危害;

4、矿井火灾危害;

5、矿井有毒气体危害;

6、矿井岩尘、煤尘危害;

(二)空气污染物危害:(地面、井下两区域)

1、煤矿污染源对空气的危害;

2、煤矿污染源含量和总量的危害;

3、煤矿污染源健康危害;

4、煤矿污染物对经济结构影响损失等;

(三)对矿井员工危害:(从食品化工元素中对人体危害看)

1、空气中有毒气体含量值:

2、流动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

3、流动空气中霾物质含量等。

上述内容国家哪个部门职能负责检验、检测及方法是什么?总之:霾的产生量大,空气质量的影响,疾病危害高。煤矿危害治理国家、政府职能该如何做?

调研表明:煤矿危害、灾害、污染治理研究迟迟得不到突破性进展,关键原因在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转变没有跟上时代形势。应消减“推、卡、要”不作为行为,推动和促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干部效能业绩的转变。从自身找原因,找总结,找不足进行整改和转变。强化协作机制和政府职能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程和速度,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务实办事出发。以科学发展观,发展才是硬道理,以服从服务与经济建设为核心,善对对待煤矿危害、灾害、污染、开发、研发治理全过程服务、参与、参加中来。应落实项目,人员分上责任制,把该项目具体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每个企业,每个领导划分具体实施细则,具体部门规定,具体监督检查全过程中来。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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