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证实:煤矿危害治理研发或称煤矿污染源治理研究设计与开发的核心,主要集中在技术设计层面和技术管理层面上找准突破点,统称社会管理学领域和范畴。突出技术概念,技术方法,技术措施应用。煤矿危害治理研发各项工作中去,破解煤矿污染源治理国内外难题,把煤矿危害治理的方方面面与技术研发技术开拓,技术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并研究以下标准内容:
1、技术标准;
2、产品标准;
3、产业标准;
4、管理标准;
5、研究设计标准;
6、规划治理标准;
7、领导行为标准;
8、政府职能政策标准;
9、企业应用标准;
10、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等。
最终的目标任务是:煤矿危害、煤矿污染源实质性综合治理国家体系方案的建立和实施,使该治理体系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法律化的落实,解决煤矿危害综合治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无标可行”的现状。这也是创办该研发机构的使命和职责所在。
研究表明:一个人不可能不犯错误,但不能老犯类似的错误。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一个部门也一样,不可能不出现决策失误,发生事故、事件,但不能容许履履犯同类型事故、事件的问题,这就不得不加以考虑、研究、分析、探讨。例:“雾霾”气的产生,温室效应的控制,煤矿各类矿难事故的发生,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治安形势的不稳定,仿冒伪劣产品,食品、药品、卫生造假现象等等均应引起国家、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应制定更加严格,更加具有法律效应的防范措施,从技术上、管理上、法律和法规上加以抑制、控制、杜绝、约束,强制上下功夫。
经过本人20载业余煤矿危害(污染源)实质性综合治理体系研发的经历证实:中国煤矿危害环境现象由来已久,解决的方法、办法、控制的措施一直在研究探讨中,但遗憾 的是甚至至今也没有一套完整、完善、科学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预防治理国家体系问世。(理论基础研究也没到位)更谈不上有技术支撑方案和产业化技术保障方案,这是多么不应该的一件事情。研究表明: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政策、规定不流一,不协调问题,更不是资金问题,而且是思路、方法、措施问题。总之是管理决定问题。从项目角度而言一直认为煤矿危害是安全问题,实际上更是环境问题。(安全与环保相比证实:环境污染危害大于安全危害及损失)这就是决策误区即在是就是弊端,极需立即进行观念、思路调整。不然的话,向现在管理模式,中国煤矿危害、灾害、污染源还需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力可想而知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后果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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