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道路选择和评判的主体
只有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道路,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最终才能走得通、走得好
“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价值追求。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选择和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担当共同汇成中国发展进步的合力。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大结束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一词,成为习近平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后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成为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坚持群众史观的鲜明标识。
人民群众不仅是道路选择的主体,也是道路评判的主体。人民群众不仅最终决定道路选择的问题,也拥有在道路实践过程中的评判权利。在道路选择和评判主体的问题上,习近平明确地将“人民”摆在最高的位置。他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本原因在于这条道路是人民群众自己的选择。2013年3月19日,在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第一次出访前夕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道路,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最终才能走得通、走得好。路在脚下生成,并在脚下延伸。3月23日,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习近平形象地提出了“鞋子论”,论述关于道路评判主体的问题。他指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适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这一形象的比喻在彰显鲜明的习氏政治话语风格的同时,也反映出习近平同志在道路评判问题上对于群众史观的严格遵循。
习近平同志这一论点提出的实践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在道路完善的过程中,必须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尤其需要倾听劳动阶级的呼声;必须随时随刻回应人民期待,尤其需要回应劳动阶级的期待。这也就决定了,在精英话语和大众话语之间,执政党迫切需要进一步尊重大众话语,并努力寻求两个话语之间的相对平衡。
认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是道路自信的来源
道路自信并不来源于中国道路的完美无缺,中国道路依然在探索之中
2013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同志借用了清朝诗人郑板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诗句,再次强调了十八大提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是三个自信中的首要方面,决定了其他两个方面的自信。换言之,没有道路自信,也就谈不上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基于这一认识,在谈到中国梦实现的问题时,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走中国道路是实现中国梦的第一个“必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