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海救母女孩逝去 巨额捐款如何处置

火海救母女孩逝去 巨额捐款如何处置

摘要:每日新报评论员 龙小梅 经过连日的抢救,河南南阳火海救母的13岁女孩小倩玉还是走了,留下关心她的世界和一大笔没能派上用场的慈善捐款,近260万的捐款还剩200万左右。

经过连日的抢救,河南南阳火海救母的13岁女孩小倩玉还是走了,留下关心她的世界和一大笔没能派上用场的慈善捐款,近260万的捐款还剩200万左右。这笔剩余的捐款应该何去何从,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有人建议,寻找急需帮助的人,直接将剩余爱心款捐到他们手中;也有人建议,成立救母基金,帮助那些在尽孝但生活上有困难的人;但更多的人则建议,设立以小倩玉命名的基金,帮助那些急需治疗的贫困的伤病孩子;还有人建议,剩余的一部分捐款可以作为小倩玉的遗产给其父母治疗或养老……爱心捐款不论多少,都应该被谨慎使用,据《人民日报》报道,汶川地震后,众艺术家拍卖作品捐款8000多万元,不过近期捐款人发现,这部分捐款没有用于汶川重建。对此,红十字会回应称,这笔捐款用于“博爱家园”项目,“与捐赠人的意愿总体上是一致的”。虽然总体上与捐赠人的意愿一致,但舆论却未因此平息。

慈善捐款,来源于社会爱心,理应合理使用。所谓合理使用,首先是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不能挪作他用,捐赠人如果指定用于白血病治疗那就不应用于治疗心脏病,这不仅是慈善组织的义务,同样也是专业素养的表现。国内一些慈善组织在这一块上还不够成熟,有时忽略询问捐款方向和个人意愿,更多的时候是未告知管理经费抽取额度,这就造成了很多捐款人在查询善款使用时认为一部分善款被“贪污、挪用”。

然而,在慈善捐款中,不免会遇到捐赠人想要救助的方向可能善款饱和或者救助对象稀少的情况,这时候,善款闲置也是一种浪费,爱心发挥最大效率的方法是改变善款用途,不过,首先应该征询的仍然是捐款人的意愿。红会使用艺术家的捐款时,即使没有偏离捐赠人的意愿,但未事先征询捐赠人意愿,就是有错在先,不够专业。

具体到小倩玉事件,因为受捐人离世,善款已经不能再实现捐赠人的意愿了,退还捐赠者是一种方法,但显然不太具有可操作性。捐款作为小倩玉的遗产留给她父母,或者作为她父母继续治疗的经费,这表面上看起来没问题,但这样做既违背捐赠人的意志,也违背社会捐赠不应谋求私利之公序良俗,对积聚爱心无甚裨益。

由于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相对滞后,社会募捐剩余善款如何处理的问题在法律上还是空白。此前,有其他家庭挪用善款盖房和享用等情况让捐赠者心寒,同样,这些家庭也因没有用好救助款项而遭到舆论责罚,这其实是一种双输的局面,一些受捐家庭在孩子痊愈或者病逝以后,将善款继续捐赠给其他群体,虽然没有完全尊重受捐人的意志,但这种传递爱心的行为还是受到了人们的赞同。但小倩玉收到的爱心捐款数量巨大,直接捐赠给其他群体一方面有违捐赠者意志,另一方面,甄别困难群体超出其监护人能力范围,容易在多环节出问题。目前,最理想的方式是,专门的机构介入,征求捐款人意愿,对善款去向进行商讨。我们期待已经介入事件的南阳市政府能够妥善处理。

爱心捐款聚沙成塔,将爱心传递下去,不仅需要善良的人们慷慨解囊,同样需要慈善机构的专业化操作,更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填补实际操作中的空白地带。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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