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免职”缺少对程序的敬畏

“就地免职”缺少对程序的敬畏

缺少对规则和法律的敬畏,缺少对事实真相的调查,看似快意恩仇的“就地免职”,并不值得喝彩。如果任由这种违规施政行为被滥用,只会对法治秩序和基本制度造成伤害,让程序正义沦为空话。整饬政风、严格吏治,要以遵纪守法和尊重事实为前提。

四川芦山地震已十余天,以灾情与救援为主题的报道开始降温,一些花絮性和反思性报道慢慢涌现。最近几天,芦山县清仁乡副乡长杨成毅因救灾不力被“就地免职”的新闻,就激起了公众的围观热情。4月23日,芦山县抗震救灾督察组前往清仁乡共星组视察,正赶上当地灾民因救灾物质发放出现混乱,而作为共星村驻点干部的杨成毅却没在现场。杨因此被“就地免职”。这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如果杨成毅确实在关键时刻“玩忽职守”,这个“就地免职”决定,或许不至于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毕竟,抗震救灾过程中,基层干部是凝聚人心的“主心骨”,要是杨成毅这样的干部缺乏责任心,救灾工作势必陷入混乱与无序。可问题是,多家媒体随后的调查都显示,杨成毅被免职有些“冤枉”——当时,已连续工作3天的他,正带人冒雨前往最偏远的、物质最缺乏的永宁组发放救灾物质。

媒体对杨成毅和当地村民的采访,是扭转舆情的关键。免职之后的杨成毅,依然在灾区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那句“大难当前,我这个官位不要紧”的表态,也为杨成毅的形象加分不少;当地不少百姓则为杨成毅“喊冤”,纷纷称赞他是个敬业、老实的干部——很多人可能对这种“喊冤”信息心存疑虑,甚至会觉得这是危机公关,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杨成毅在当地的口碑似乎确实不错。

真相似乎正在浮出水面,舆论风向也出现逆转。不管是当地百姓,还是关注此事的网友,都开始为杨成毅被免职而感到惋惜。

在厘清事件的来龙去脉时,同样有一个问题也值得探讨——“就地免职”这种看似很有威慑力的做法,是否符合程序?

对一个不在现场的官员进行所谓的“就地免职”,当事人甚至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这种明显有些粗暴的举动,充其量只能显示“抗震救灾督察组”在特殊时期的威权,却并不能体现干部任免制度的严肃。在现行的规章制度下,对在职官员进行免职处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必须遵照相关的程序;绕过地方人大对一名副乡长进行“就地免职”,不仅于法无据,程序上也有瑕疵。

遗憾的是,只要稍稍检索媒体报道就不难发现,“就地免职”这种极不规范的做法,似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管理干部的尚方宝剑,甚至被堂而皇之地写进了政府红头文件。比如,湖北襄阳近日出台纪检新规,发现党员干部公款吃喝一律“就地免职”;湖南衡阳市政府曾要求,如果防汛不力,将对部门一把手“就地免职”;在温州动车事故中,上海铁路局局长也曾被“就地免职”……

不可否认,对问题干部“就地免职”,在多数时候能让民众觉得大快人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众怒、平复舆情。但需要警惕的是,这种做法实质上是违规行政的典型,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人治”色彩;仅凭个别领导人的意志或判断,便做出官员任免的决定,这种非常随意的做法,是将规则抛掷一旁,无视地方人大的权利,也很可能会因为误判而导致杨成毅这样的“冤案”。

最新报道称,芦山县委组织部日前回应此事时表示,“在特殊时期,必须要狠抓组织干部作风。被免职干部在接受组织考察后可以考虑重新任用。”其潜台词是,罢免杨成毅只不过是特殊时期“正军规”的一种手段。问题是,即便“就地免职”起到了杀鸡儆猴的效果,这种轻率决定对政府公信力的损伤也不容小觑。

缺少对规则和法律的敬畏,缺少对事实真相的调查,看似快意恩仇的“就地免职”,并不值得喝彩。如果任由这种违规施政行为被滥用,只会对法治秩序和基本制度造成伤害,让程序正义沦为空话。整饬政风、严格吏治,要以遵纪守法和尊重事实为前提。但愿芦山地震中这个尴尬案例,是“就地免职”的最后一例。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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