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兴亡事 吏治成败间

古今兴亡事 吏治成败间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与智慧。官吏是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国家与民众联系的重要纽带。中国古代历史上形成了丰富的吏治思想,如以民为本、选贤任能、严以治吏等,都给后人重要的启示。

吏治成败关乎王朝盛衰兴亡

在中国历史上,腐败与王朝更迭有着直接的联系,前者为因,后者为果。《左传•桓公二年》记载鲁大夫臧哀伯谏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腐败导致王朝衰亡,严重的腐败导致王朝速亡,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铁律。《墨子•辞过》言:“俭节则昌,淫佚则亡。”《韩非子•十过》言:“以俭得之,以奢失之。”唐代大诗人李商隐在其《咏史》中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这些句子都概括了历代统治者及官吏们的奢华腐化生活对王朝衰亡产生的影响。

相比生活腐化,官吏的权力腐败是更深层次的腐败。清人赵申乔在《严饬官方以肃功令示》中言“吏治之清浊,关系民生之休戚”,是这方面的极好总结。历史上官吏权力腐败表现形式多样,如结党营私、搜刮民财、卖官鬻爵、舞弊徇私与贪赃枉法等,不一而足。如唐代后期的牛李党争持续40余年,不但影响社会安定,而且破坏政治秩序。清世宗雍正对于朋党之争所产生的危害,曾有这样的深刻认识:“人臣朋党之弊,最足以害人心、乱国政。”所谓“政以贿成”是中国古代吏治腐败的集中表述,从中央到地方,从大臣到胥吏,贪污受贿、行贿徇私等贪赃枉法的政治行为和所体现出来的官场腐败现象,不胜枚举。

监察体制下所产生的权力腐败是吏治腐败又一个重要表现形式。监察制度与我国统一国家政权形成相伴随。大致自汉武帝时开始,形成了中央、郡、县立体式监察机制,且监察逐渐从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中分离出来。这种独立监察制度,汉以后历代都在延续发展,统治者大都重视监察制度的完善,对官吏廉政的监督也比较多。然而,由于历史与制度的局限性,政治权力干预监察权力的状态始终没有消除过。一旦帝王及各级行政官员出现权力腐败,那么监察体制往往会丧失其功能与意义。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明初吏治》中对明朝中后期监察体制下的权力腐败与王朝灭亡的内在关系给予了深刻揭示:“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为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媮,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

严重的吏治腐败必然会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届时金钱权力至上、买官卖官、奢靡浮华也就不限于官吏,而波及整个社会,扭曲社会价值观。如果腐败现象与社会风气交织在一起,势必使社会矛盾更加对立,引起社会动荡,导致王朝灭亡。比如,历史上西汉的衰亡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当时社会世风腐化与其衰亡不无关系,甚至起了一定的助推作用。这也引起了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史学家的高度关注和认真反思。再如明代中后期,腐败世风突出,除了中央和地方官员等拥有行政决策权的官员腐败外,就连负责具体办事的胥吏也热衷于权力腐败。为了追求金钱与权力,人们渐渐丧失了仁义、忠信、德让、孝廉这些基本的社会行为准则。因此 ,明朝走向灭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古代丰富的吏治思想

官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官吏的治理效能,是历代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非常关注的问题。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他们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吏治思想,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政治文化遗产。如治国先治吏、吏以民为本、选贤任能、注重官吏考核与监督等,并从道德诉求层面不断向制度建设层面转化。这些经验与智慧,不仅影响到中国古代吏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而且对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建设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治国先治吏是中国古代吏治思想的经验总结。从思想发展与治理实践看,中国古代诸多思想家、政治家在治国先治吏这一点上基本达成共识。《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言:“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抓住了治吏,就抓住了治国理政的纲。吏正则国治,吏治则民治,因而治吏比治民显得更迫切。这样来看,韩非所提出的“治吏不治民”在当时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清初思想家唐甄在《潜书•柅政》中言:“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治天下唯在安民,安民必先察吏,这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在漫长的政治实践及对前朝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总结中,逐渐认识到的。

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吏治思想的重要指导。它强调官吏为政,应当以民为本。《管子•牧民》言:“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言:“诚于爱民,果于行善,天下怀其德而归其义。”汉初政论家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中言:“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这是说,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中“民无不为本也”,吏治同样以民为本。吏安其官,民乐其业,这是文景之治的评判标准,也是汉代之后统治者长期追求的国家治理理想。历代有为、廉政的官吏都重视农业生产,造福百姓;重视赈灾济贫,解民危困;重视文化教育,兴办学校。面对苛政,他们往往能够挺身而出,为民请命。历代统治者教育官吏要以民为本、廉洁从政,这又构成了中国古代廉政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上推动了古代廉政文化的建设。

选贤任能是中国古代吏治思想的基础。历史上有关这方面的思想表达很丰富:一是德为官吏选拔的第一要义。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管子提出官吏选拔的第一点就是看其德能否“当其位”。《荀子•正论》言:“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言:“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将德作为选拔和考核官吏的重要标准,是中国古代吏治思想政治实践的要求。二是选官要关注民意。历史上,凡是积极倡导“民无不为本”思想的人,实际上都在强调选拔官吏时一定要考察民意,即“察吏于民”。三是选官要注重官吏的实践能力。汉代思想家认为,贤才良吏不仅是具有较高思想品德的人,还应是具有出色办事能力的人。唐太宗在选贤任能时,很看重官吏的“各当所任”。他曾对房玄龄等人说,选官吏在于其才能,不在数量多少。选拔官吏看重的是“量才授职”,而不是“画地作饼”。

官吏考核与监督是中国古代吏治的主要管理机制,所体现出来的严以治吏是吏治思想的重要内涵。法家主张,选人用人考核监督都应依法而行,严格遵守职责,绝不能越职;还主张功过、奖赏分明以及公私分明。《韩非子•喻老》言:“赏罚者,邦之利器也。”《管子•任法》言:“任公而不任私。”后来,赏罚分明、公正无私、严以治吏,得到了很多思想家、史学家的认可。司马光在《司马温公集•御臣》中言:“臣闻致治之道无它,在三而已:一曰任官,二曰信赏,三曰必罚。”范仲淹在《上执政书》言:“赏罚者,天子之衡鉴也。衡鉴一私,则天下之轻重妍丑,从而乱焉。”清代思想家、历史评论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明确提出:“严者,治吏之经也。”这些都强调对官吏要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在加强官吏考核的同时,中国古代吏治思想中还蕴含丰富的监督意识,包括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从严治吏,思想是前提,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在官员的监督方面,古代除了国家专门的监察机构,如御史之外,还有民众舆论方面的监督。早在西周时期,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比喻。自汉代开始,个人在地方的声誉,往往成为国家选拔官吏的重要参考。这对于他们未来廉洁从政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历史上,国家经常派风俗使、监察官明察暗访地方,通过舆论来了解官吏的从政行为。舆论监督足以补官之不善政,是一种智慧的认识。

从历史中汲取吏治智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努力发掘中华文化中的治理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吏治思想,尽管有时代性、阶段性与历史性之局限,但可供借鉴的地方也很多。概括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

吏治经验是国家政治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历代思想家、史学家与政治家,对中国历史上的吏治现象加以梳理、分析,表达了自己的认识与见解,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这些有益的探索和经验对当前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依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吏治得失是值得重视的政治经验。腐败是导致国家衰亡的重要因素,而严明吏治,反腐倡廉则是遏制腐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手段。深刻认识吏治腐败导致人亡政息这一历史规律,有助于理解为什么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丰富的吏治理念值得认真梳理和借鉴。中国历史上凡是有作为的政治家都认识到为政之道重在选贤任能,在选人用人方面留下了很多可借鉴的思想和经验,如知人善任、人尽其才、量能授职、德才兼备,重视基层工作经历在选人用人制度中的考量等。当前,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所形成的诸多好的办法与制度,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历史经验的借鉴。只有深入研究与不断总结历史上吏治成败得失的经验与教训,结合时代形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才能真正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简介:靳宝,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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