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下跪与私绑村官

公民下跪与私绑村官

摘要:5月1日,西安西凹里村,36岁的村主任李昊自愿让村民随意处置,村民遂将其绑到市场大门铁栏上曝晒近4小时。不是贬斥下跪者懦弱无能、没有尊严,或许也不能简单批评捆绑村官的村民丧失理性、缺少法制观念。

4月28日,山东乳山市政府大楼门前,数十人因被骗集资而下跪,请求政府帮助讨回他们的血汗钱。

5月1日,西安西凹里村,36岁的村主任李昊自愿让村民随意处置,村民遂将其绑到市场大门铁栏上曝晒近4小时。起因是,该村在1998年将110亩土地租赁给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而在2012年进行复核测量时,发现原租赁合同上签订的110亩租赁面积,实际测量为123.98亩。

两起事件,一个以村民强势的姿态,反映维权的诉求;一个以被骗弱者的身份,向政府求助。不同的表现形式,折射出同样的问题本质:公民维权的正常渠道常常被阻塞,公民维权对法律的信心明显不足,宁可剑走偏锋,也不愿保持耐心等待法律救济的降临。

两起事件的前因后果,极其简单明了,也就是说,性质不难判断,问题也应不难解决,并不需要走到公民集体跪求政府这一步,更不能以对一个公民的侮辱性示众为代价,去维护另一群公民的应得权益。

不是贬斥下跪者懦弱无能、没有尊严,或许也不能简单批评捆绑村官的村民丧失理性、缺少法制观念。如果西凹里村被侵占15年的14亩土地收益,一分不少地归还于村民,谁愿意冒以身试法的风险,去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如果被骗集资的受害者,得以如数讨回血汗钱,他们又何必不惜尊严跪在政府门口?

显然,问题的产生与问题的解决,涉及两个方面:政府监管是否落实,法治环境是否健康有序。一个颇有名气的企业,将面向全国的集资搞得风生水起,当地工商及金融管理部门,有没有尽到事前审批、事中监察、事后裁决的责任?非法集资导致恶果之后,法律救济及时到位没有?鉴于类似事件的经验,我们很理解被骗者那种愤懑、无奈的心情:以下跪将最后的希望,寄托给政府应有的责任与耻感。

李昊声称被绑示众是“自愿”的。为什么?作为村主任,他为没能要回那14亩土地收益而自责,“我不能不有所承担”;其次,也为了在村民面前自证清白,没从土地租赁交易中“拿钱”。我想,这样做还可能是一种另类的自励:以“苦肉计”吁请社会的关注,一起如此简单的经济纠纷,为何这么难解决,这样让一个清官难堪?

国家领导人已向世界宣告,我国已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公民下跪与私绑村官提醒我们:建设法治中国依然任重;让每一起案件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政府与公民行为都应自觉纳入法律规范之内,不能降格以求。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