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如何拉动消费?(2)

城镇化如何拉动消费?(2)

三、体制障碍是我国城镇化不能有效拉动消费的根本原因

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大量农民工由于体制原因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保障未能跟上城市化步伐。

我国城镇化不能有效拉动消费,根本原因还是出在体制上。我国城镇化在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的同时,相关体制改革如户籍、社保、土地流转等严重滞后,导致我国城镇化往往“见物不见人”,人口城镇化进程远远落后于土地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化具有“有城无市”或“城与市”不协调的特征,阻碍了其对消费拉动作用的充分发挥。

1。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本世纪以来我国国内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了50%,而城镇人口只增加了26%。这意味着,我国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这种城镇化模式会从三方面制约消费扩张:首先,房价快速上涨阻碍了城市化进程。近几年在房价快速上涨的同时,城市化进程明显放慢,城镇化率“九五”时期年均提高1.44个百分点,“十五”时期年均提高1.35个百分点,但在“十一五”时期只有0.9个百分点。其次,城市规模扩张过快会形成对消费的挤占。最后,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制约消费提高。

2。大量农民工由于体制原因不能真正融入城市。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佐证:首先,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在我国,大量农村人口参与了工业化进程,以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式创造了巨大供给,却不能融入城市,仍以小农的方式进行消费,经长期累积形成了巨大的供需缺口。其次,城市化滞后于劳动力非农化进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化进程,都表现出比劳动力非农化超前发展的趋势,城市人口变化率与非农就业变化率的偏差系数,基本上都表现为正值,而在我国这一数值是负的,表明我国人口城市化进程是滞后于劳动力非农化进程的。最后,服务业发展滞后。

3。社会保障未能跟上城市化步伐。我国在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投入明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这些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质量的重大问题,助推了基于存钱买房、养老和防病等意愿的储蓄动机,削弱了本应释放的消费能量。同时,城市内部社会保障也存在“二元结构”,城市中既有城市原居民,又有失地农民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这类转化而来的新市民虽然形式上已长期居住在城市,但在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却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市“进得去、留不下”,处于被边缘化状态,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其消费需求因而受到严重制约。

四、破除体制障碍,更好地发挥城镇化对消费的拉动作用

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的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市面积扩张过快、社会保障体系滞后和农民工市民化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城镇化对消费的积极拉动作用,必须大力破除现有体制机制障碍,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形成突破和进展,进而带动全局。

1。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的专项规划。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在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调控职能。要统筹考虑全国城市布局,遵循市场规律、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和产业支撑的中小城市纳入规划。要考虑城市布局和发展阶段战略,在大中小城市、东中西部几个层面上避免城市的无序发展。建立城市化的国家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规划原则,致力于解决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绿地少、水土流失严重、大气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差等问题。

2。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一种社会保障或就业保障,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农民向非农部门转移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因此,随着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必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离乡进城农民将原承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把土地转让金的部分或全部交于社会保障机构,以“土地”换“保障”,这既有利于农民的非农转移,从而促进人口城市化进程,又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3。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农民工落户问题上,应采取差别化政策:中小城市、小城镇应尽快取消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农民工的落户准入门槛;而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应积极研究放宽相关政策,通过“积分落户”等办法,畅通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渠道。此外,我们还要在与户籍相挂钩的民政、教育、就业、劳动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制度方面加快配套改革,剥离在户籍上附加的各种利益,大力推进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4。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通过研究论证,明确中央政府、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企业和农民工的各自责任,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就业扶持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补助力度,并且应更多地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作为财政分成和转移支付依据,健全中央财政对农民工集中地区稳定、长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低标准、广覆盖、可接续原则,着力推进农民工社保、住房、医疗等制度建设,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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