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需要重新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认真剔除先前的误读和附加。例如,对“消灭私有制”和“消灭阶级”的误读和附加,认定由于私有制是阶级产生的根源,实现全面公有化就消灭了私有制,也就消灭了阶级。由此带来了两个严重后果。一是不顾发展生产力的实际要求,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导致生产力的破坏。二是实现全面公有化以后忽视了隐性的阶级的存在和再产生的可能性,从而忽视了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的必要性,结果就像苏联那样,在欢呼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的莺歌燕舞声中生长出以戈尔巴乔夫、叶利钦、雅可夫列夫等人为代表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新资产阶级,而在公众面前声称在苏联已经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勃列日涅夫却在私下说“共产主义不过是哄哄老百姓的空话”。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出:“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就是说,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被迫专门从事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掌管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国家事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由此决定,要消灭阶级,就必须“消灭分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8页;第1卷,第571页)这样就能使所有的劳动者都有充分的自由时间发展自由个性,按照自己的天赋、爱好,发展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或组织管理的才能,那时,“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性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8页)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决定,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正因为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以消除贫困,就必须实行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以避免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引起贫富两极分化和周期性危机给劳动阶级带来的苦难和对生产力的破坏,以保证劳动阶级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推动生产力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促进自身物质和精神文明水平提高,向着消除脑体劳动差别的目标逐步推进。
按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化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在开始阶段,只限于剥夺地产和流亡分子、叛乱分子的财产,在银行系统和运输系统首先实行国有化,以保证国家经济大命脉紧紧掌握在社会主义国家手中。只有“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之时,才会将“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其中“联合起来的个人”一语在1888年英文版中是“巨大的全国联合体”)由此看来,马克思、恩格斯当初似乎设想过社会主义可能要经历一个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讲的那样一个“初级阶段”。
由此可见,认为彻底实现公有化就消灭了私有制,也就消灭了阶级,是后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误读和附加。
4.马克思肯定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阶级斗争,但着重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政府应该是像巴黎公社那样由劳动者选举产生、接受劳动者监督、并且随时可以被撤换的真正民主的政府。巴黎公社由民选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58、361页)
显然,毛泽东当年同黄炎培说的那个能够保证“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民主”和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正是马克思说的像巴黎公社那样的“真正的民主制”和那种民主制下公民对公职人员的直接监督。可以说,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基本是马克思和毛泽东说的那种真正的民主制度。
所谓民主,无非是有什么样的“民”,就做出什么样的“主”;任何时代,都是当时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那部分“民”做出有利于维护他们的主导地位的“主”。资本主义时代,自由私有制下的普遍的商品生产同交换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使资产阶级(上层的“民”)占据主导地位,包括“白领”劳动者在内的工人阶级(下层的“民”)的“自由的民主制”虽然比封建时代的“不自由的民主制”的“民”的基础宽阔一些,但仍然是“异化的民主制”,根本阻挡不了资本和官府之间的钱权“旋转门”的联通运转,阻挡不了大资本利益集团对政府的收买甚至绑架,因此也就不可能阻止历史周期律的“劫数”。
5.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能够防止私人特权利益集团的形成,保证包括脑力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人民和他们的政治代表成为支撑社会主义民主制的主导力量。在这样的民主制度下,有可能实现毛泽东所说的“人民监督政府”,由此也就有可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劫数”。新中国60多年的历史表明,那个“劫数”确实在消退。
但是,我们必须牢记两条:第一,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保障。第二,一些官员抛弃了共产主义信仰,漠视甚至敌视劳动大众的基本生存要求。广大劳动人民还不能对政府实行有力、有效、充分的监督。在这样的形势下,尤其要警惕历史周期律的“劫数”的征兆。
(作者:天津师范大学历史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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