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令)的分类与写作

命令(令)的分类与写作

核心提示:根据命令(令)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和嘉奖令。公布令由标题、发令顺序号、正文、署名、成文日期组成,要求篇幅简短,文字精练、准确、鲜明、庄重。行政令一般公开发布,由标题、公布依据(会议讨论通过等)、决定、正文、附注等组成。

根据命令(令)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和嘉奖令。

1.公布令。

主要用于公布国家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国家法律,由xx签署、发布;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法规和签署公布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地方政府令,公布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由政府首长签署、发布。

公布令由标题、发令顺序号、正文、署名、成文日期组成,要求篇幅简短,文字精练、准确、鲜明、庄重。

标题。由发令机关名称或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名称与“令”组成。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令顺序号。在标题之下居中标注。其顺序号从每届政府或领导人任职第1号编起,依次按发令顺序编发令顺序号,直至届期结束。领导人连续任职的,可连续编发令顺序号。

正文。发令顺序号之下是正文。正文由公布的对象、公布依据、决定事项组成。公布的对象即被公布的法律、法规,应当用全称,加双书名号,一般写于“令”的文首。公布依据即法律、法规的批准机关或会议,撰写在公布对象之后,用“已经”或“已由”“xx机关批准”或“xx会议通过”衔接。决定事项,即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后,原来的法律、法规如何处理。一般规律是: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之后,原来的法律、法规同时废止或停止执行。

署名。由发文机关名称、领导人职务与领导人姓名组成。

成文日期。印签署“令”的日期,以签署的当天日期为准。

公布令一般与被公布的法律、法规同时公布。在“令”之后排印被公布的法律、法规的全文。

2.行政令。

行政令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就某项工作发布的施行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它适用于发布某些特别重要、特别严肃、特别稳定的政策措施,所管辖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地遵照执行。比如,《xx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环境的命令》等。

行政令一般公开发布,由标题、公布依据(会议讨论通过等)、决定、正文、附注等组成。

标题。由发令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与“命令”组成。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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