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寓于反腐倡廉建设中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寓于反腐倡廉建设中

核心提示: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发挥职能作用,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发挥职能作用,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顺民意,把群众意见看做“信号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原则。要强化群众理念,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更加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将以人为本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立足点,将执政为民作为行使公权的落脚点,时刻心怀群众,时刻牵挂群众,时刻敬畏群众。要坚持群众路线,将群众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南针”,严厉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优化党员作风,规范干部行为;将群众支持作为推进工作的“力量源”,搭建广泛参与的平台,激发热情支持的活力,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将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度量衡”,以群众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群众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群众需要是否得到全面满足为标尺,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我们的工作。要重视群众关切,通过延伸触角,变群众上访为党员干部主动下访,更深入了解民情;通过畅通渠道,不断扩大和创新群众诉求表达的载体,更直接倾听民声。

立民本,让群众参与成为“锦囊袋”。实践证明,脱离了群众,纪检监察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因此,我们要坚持以民为本,更加重视群众参与,保障群众权利。一是保障知情权,促权力阳光运行。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制度,加大力度,特别是党内事务、政务运行中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定要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及时公开。二是落实监督权,让腐败无处遁形。通过组织外扩、重心下移使监督网络更大众化、广泛化,通过高效处理反馈问题、保护和奖励监督举报有功的群众及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进一步激发群众的活力,使群众成为监督的主体;要顺应发展需要,注重发挥网络、媒体等媒介作用,畅通原有渠道,开辟新的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三是扩大参与权,保决策科学可行。不断健全完善群众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参与党委政府决策的机制和途径,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时要吸纳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形成决策的全过程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及时向群众通报纪检监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维民利,为群众权益当好“守护神”。腐败和失职渎职等行为与人民群众利益根本对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当好群众权益的“保护神”。一是督查到位,促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要围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督查,为发展打牢基础;加强对政府投资、强农惠农、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各类基金、资金管理使用的督查,确保专款专用,惠及群众;加强对机关效能、干部作风的督查,提高政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二是纠治到位,出实效保障民利。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快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食品生产和销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纠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在衣、食、住、行、就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规范到位,以长效化解民忧。要着眼群众利益保护的全面、长期成效,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部门的跟踪巡查;注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屡禁不止的难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总结推广取得的成功经验,以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减少和防范问题发生;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提高影响力,增强震慑力。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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