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让法治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驾护航
监督制约权力,建设风清气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除了深化监督体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以及采用党纪、政纪措施以外,法治在其间发挥的作用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推动力量。
仅以最近五年为例,司法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方面的作为让人刮目相看。
200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相继部署开展了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等多个专项工作,并以此为抓手,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贪腐犯罪,做到哪里有权力运行,哪里就有法律监督。
特别是对利用权力进行腐败的国家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始终保持一种高压态势,不管职务多高,只要腐败,就一查到底。近几年对王益、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李堂堂、康日新、张春江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司法机关在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权力上的积极作为。
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需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法治是约束权力的一把“利器”,检察机关通过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提高了法律制度的执行力,使法律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火炉”,不可跨越的“底线”。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只要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切除腐败这个“政治之癌”,就一定能够实现河清海晏、官清民安、邦兴国盛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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