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并批复,于昨天正式在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相关报道见03版)
《意见》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阐述梯次展开,是对后者必需的细化、量化和具体化。
《意见》开宗明义,明确提出了今年必须实质启动或全面铺开的七大类共22项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改革的表述与清晰程度皆前所未闻。
《意见》锁定的22项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涉及行政、财税、金融、投融资、资源性价格、基本民生保障、城镇化及城乡统筹等关键领域,其中的每一项改革要么事关发展全局,要么早已成为科学发展的严重障碍,抑或已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升级版”之打造,均属早就该改但一直改不动或不敢痛下决心推进的改革事项,项项皆系难啃的“硬骨头”。
《意见》同时强调,此前已推进或推开的数十项深化改革事项,今年要继续加快推进,并尽早形成新的改革红利造福社会。
就每项具体的重点改革事项,规定推进时间、年度推进目标、牵头担责部委,是今年《意见》有别于往年同类“意见”的最大亮点。
譬如,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框架之“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事项,《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要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同时明确前者的落实归发改委负总责,后者则归民政部负总责。
再譬如,就投融资体制改革框架之“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事项,《意见》明确今年内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就“开放铁路市场”事项,《意见》明确今年内先向社会资本开放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譬如煤炭运输铁路专线)所有权和经营权,允许通过股权转换等形式转让国有铁路股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等,皆明确了改革推进的时间节点和事后问责、追责的牵头部委。
客观地说,今年要重点推进的22项改革事项,尤其是其中涉及市场开放、公平竞争秩序打造的具体改革事项,不但曾出现在去年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甚至最早出现于2005年版的向民资开放市场的“旧版36条”中。由是,人们不得不追问一句,既然事实如是,为何时隔8年整,这些旧有的改革事项仍被列为今年必须重点推进的改革范畴?
解疑释惑抑或客观分析成因,笔者不得不说,它除了改革涉及市场利益、部门利益、社会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其有形无形之阻力可想而知外,没有对每项具体改革制定路线图,设定改革推进时间表,以及规定由谁对具体的改革推进不力承担主要行政责任,无疑也是一个突出原因。反过来,笔者强调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看点,所看重的正是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首次有了明确的时间、目标和牵头部委。
改革已进行了35年,甭管具体改什么,都难以做到单打一式的“单兵突进”。进入新世纪后的中国改革之所以进展缓慢,除去进入“深水区”的改革已无“石头可摸”的因素外,改革缺乏系统协调与配套亦是关键掣肘之一。以此视角审读昨日颁行的《意见》,拿出整整一个章节对“完善改革协调推进机制”作出专门阐述,是很大的看点。此外,以往改革之所以常常事倍功半,还与改革的设计者、组织者、参与者之间未能共同清晰厘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资本、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社会事业等六对基础性关系大有干系。今年的“意见”在选定具体改革事项时,皆把围绕理顺六对关系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这无疑也是《意见》的看点之一。此外,今年的《意见》已开始尝试和应用顶层设计的思维方式,注重于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两对关系的平衡与把握,无疑又为看好今年深化改革平添了新的期许。
年度改革目标已然明确,考虑到自上而下的具体改革皆有层层递减、缩水之特点,只要把年度目标落实一半以上,中国经济与社会欠缺活力的现有格局,就能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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