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然而“溺亡”、“虐待”、“性侵”……这些近期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却给这本该充满欢愉的日子蒙上了阴影。与十年前、二十年前不同,如今孩子们面对的是一个更复杂的世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从点滴做起,给他们传授更多的知识,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安全教育不能再等
中国新闻网:学校和当地警方应定期举行安全联合教育培训,对治安、消防以及可能遇到的常见安全事故、如何科学安全应对各种突发情形等进行针对性科普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训练深入大众教育体系,学生遇险时才会第一时间进行自保自救和风险预判。
南方都市报:我们鼓励人们在公共财物或别人遇到生命财产安全时候见义勇为,但并不是针对所有人,尤其是对于中小学生,在没有充足的自身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一直强调不能盲目去充当见义勇为者。将还未掌握足够的安全常识和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去考虑,任何时候都是比其他事件更重要的。
新京报:许多学校和家长有一种偏见,认为防性侵教育很“危险”,担心教育会变成教唆,教育部门对此往往也毫不关心,所以这一教育始终难以普及。反观国外,学校防性侵教育早已实现了系统化,在美国,专门有学校性教育“性侵害、性攻击、性暴力和性骚扰”课程讲授大纲,分别对学前儿童、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设置了不同的课程。
齐鲁晚报:让孩子意识到哪些是危险,知道怎样对危险说“不”,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应该努力的方向。但在我国许多地区,安全常识教育还停留在“知道自己家的住址”、“过马路要小心”这样的程度,如何防范犯罪,尤其是性侵犯罪仍是被忽视甚至是被回避的话题。这些知识的缺失,让孩子在侵害面前几乎处于不设防的状态,也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健康成长需法制保障
四川在线:法律毕竟是一种事后处决,仅仅是对受害者所受伤害的一种微小弥补,起不到实质性的保护效用。真正的保护要从源头做起,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未成年人群体。只有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双管齐下,未成年人才有可能逃脱“性侵”的噩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区别,是社会化不完整的人与成熟人之间本质的区别,所以法律上应该另起炉灶,不要满足于在成人法律中添加少年司法的权宜之计。我国可建立国家一级的少年保护局,对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等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专门管理,以期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事件零容忍”。
齐鲁晚报:保证儿童健康成长要筑牢安全堤坝,这需要全方位的努力——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防范和打击;家长、学校、社会也要做好教育和预防,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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