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城中村”要把握三个重点

改造“城中村”要把握三个重点

摘要:21世纪上半叶是我国城市化加快推进时期,不仅越来越多的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而且越来越多的近郊农村被纳入城区,成为“城中村”。从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的成功实践来看,改造“城中村”要把握好三个重点:  推进“城中村”改造既要关注物更要关注人。

21世纪上半叶是我国城市化加快推进时期,不仅越来越多的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而且越来越多的近郊农村被纳入城区,成为“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没有统一模式,需要努力探索。从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的成功实践来看,改造“城中村”要把握好三个重点:

推进“城中村”改造既要关注物更要关注人。“城中村”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政策背景下形成的非完全城市化的产物,它既是农村过渡到城市的一个通道,也极易变成一个行政管理失控、空间形态混乱的地带。在城市建设中,必须通过强化规划和管理,使“城中村”地域景观的变化与城市良性扩张保持有序、和谐。但更为值得关注的是“人”。在一定意义上,“城中村”的村民是不由自主被卷入到城市化大潮中的,身份和经济境遇转换幅度过大,也使他们面临更多的矛盾冲突。麓谷街道在“城中村”改造中,把“人本城镇化”放在突出位置,是颇具见地的做法。显然,更多地关注城市化带给“城中村”村民的阵痛,关心他们的民生问题,正是保证“城中村”改造健康有序的前提。

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动力在于可持续发展。“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不仅费时长,而且面临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以及随之可能发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考验。为此,在“城中村”改造中,首先,要注重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所谓可持续生计,是指个人或家庭为改善长远的生活状况所拥有和获得的谋生能力、资产、有收入的活动。维持“城中村”居民可持续生计的重心在于建立普惠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促进就业。在社会保障方面,当务之急是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接,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对接。在就业方面,不仅要促进“城中村”居民的生产性就业,更要注重提高其就业能力。应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失地农民的转业能力、创业能力,并鼓励其增加人力资本投入。其次,要解决“城中村”社区集体经济实力的持续增长问题。社区集体经济必须是一种“利益关联型”经济,应通过股份制改造,让失地农民都拥有集体资产股份,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在股份制改造基础上的社区再共同体化,不仅可为经济发展设置新的制度安排,还能为刚刚非农化的村民营造一个遮风挡雨的“港湾”。

推进“城中村”改造要实现建筑形态改造与社会形态改造有机结合。改造“城中村”既要改造好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又要使“城中村”的社会结构、社会文化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因此,加强“城中村”社区建设尤为重要。在社区组织建设上,应实行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可考虑在街道层面组建“半官方”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社区工作;在社区层面建立由社区党支部(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执行层)、社区议事委员会(监督层)构成的自治组织体系。同时,要加强“城中村”社区改造文化建设。只有村民从职业上、思想观念上、行为方式上,乃至生活方式上成为现代市民,“城中村”才能真正完成转型改造。“城中村”原村民如不注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提升自身就业技能,就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由此极易出现文化意义上的“城中村”——“文化城中村”。只有将“城中村”改造,由“有形”深入到“无形”,才能帮助村民尽快完成从身份到实质的市民化转换。

(作者系省社会科学院副巡视员、研究员)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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