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火:便于管理重于防患未然?

吉林大火:便于管理重于防患未然?

截至6月3日20时,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已造成120人遇难,7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代表已被控制。伤者描述,事发时,车间总计有300余人,工人上班后,车间大多数门都会被锁上。

一个风险社会,从概率上说,意外或者在所难免。但每一起付出人命代价的公共事件,都绕不开一个核心的追问:究竟是人祸、抑或是天灾?真相也许还有待进一步厘清,然而,诸多吊诡的细节却让人如鲠在喉、甚至是不寒而栗:譬如伤者说,有人用铁锨砸开锁,才得以逃生;又譬如死里逃生的员工回忆,“工厂的安全出口有几处,但平时工人入厂后,部分出口就会上锁”……

逃命的通道被锁死,逃生就在死路间往返,这是最令人揪心而悲愤的现实。很难说,如果通道是畅行无阻的,这120个罹难的同胞会有几成起死回生的概率,但毋庸置疑的是,一定有人因为上锁的死路而绝望失措。关于事故,我们很容易联想起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以此观之,赤裸裸的“锁门式”管理大法,与风险放任有何差别?“海恩法则”主要阐述了两层意思: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纵观这几年的重大安全事故,细节已经成为明晃晃的的漏洞。正如新华社所言,“大连石化闪爆起火,具体技术原因虽然仍在认定,但‘4年6起爆炸’的惊人事实,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缺陷。中储粮4万余吨粮食过火,事故缘由竟是导线绝缘皮摩擦破损导致短路打火”。凡此种种,无不指向安全生产管理上的“责任BUG”。

上锁自然是为了便于管理,但这种工具主义管理法则,在一个员工众多、风险巨大的生产企业,竟然能成为人人皆知的明规则,还是有几重追问无可规避:一者,从消防等安全监管部门来说,这么一家大型产业链式企业,液氨又是高事故率的危险品,平时的安全监管与风险警示工作做到位了吗?二者,对企业而言,因为“便于管理”而舍弃了应有的“防患未然”,这究竟是掉以轻心、还是压根儿没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当回事情?那些听起来很美的“企业社会责任”沦落在何方?三者,这次火灾发生非常突然,而且强度很大,车间工人的工位又非常密集,加上工人平常缺乏火灾逃生技能和训练,混乱的逃离带来事故后的二次伤害……面对此般窘境,工会等组织的职能与作用在哪里?

说起来都是人命关天,做起来都是利润至上。今天的爆炸,能警醒身边的风险吗?当上百的生命惨烈而逝,这痛感能唤醒麻木的责任与失范的规则吗?是的,关心今天的他们,就是关切明天的我们。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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